第29章(2 / 7)
“玄同”者,就是与道相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无极大道本是浑然一气,本无内外之分,岂有亲疏之别?本是无心无欲,哪有利害之别?本无高下之等,怎有贵贱之殊?所以为天下之最尊贵者。
世人只知得利,而不知害与利同体;只知“光贵”而“尘贱”,而不知“光尘同和”之理。太上教人塞兑以谨其出,闭门以闲其入,挫锐以制其内,解纷以理其外,和光以抑其己,同尘以随其物。如此则无出无入,无内无外,无我无物,心地空明,与道合同,是谓“玄同”。既得其同,则以亲为远,以疏为近;见利而不喜,见害而不惧;得贵不为高,贱而不为低。
以正治国章第五十七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以正治国”,“正”者,不偏不倚,居于中心之义。亦是指道德仁义,爱民亲贤,持守正道之谓。古之治国,执政者皆以道德为本,遵循天道自然规律。故君臣父子,无不行之以伦理常情之正。民心之天德,由正而复;社会之风俗,由正而纯,此皆是道德行于天下的必然。天下为公,仁义自然化于民,人人无私,端方正直,民风自纯。此即“以正治国”之义。
“以奇用兵”,奇”者,诈也,诈在人即为巧智心,唯以兵战而用。故有“兵不厌诈”之论。“奇”者,就是不以常道之规,而行变化莫测之术,以达到出奇制胜的目的。用兵与治国不同。兵之用,原为征伐侵略或平息叛乱,皆是不得已而用之,不得已而应之。两军相敌,兵戈对阵,必有虚实之变化,声东击西之策略,出奇制胜之战术。即使正义之师,亦免不了施用奇诈之术。譬如汤武讨伐之兵,亦是奇而用之,用奇则不使敌尽知我之所为。但是,此“奇”只可用兵,而不能用于治国、处世之道。此即“治国”与“用兵”之相反也。对修道者来说,狡诈心一毫也用不得,一点也不敢有,否则将是损心害性,是丧失道德的“刀兵自伐”!
“以无事取天下”,是说治理天下,当以无欲无为,任道任德,不可以法施治,也不能用私恩以致,而是以道治化于天下,百姓自归;以德感之于天下,天下自治。实非有心、有为而能取之治之。要取得天下太平,执政者必须知足安分,不妄生事端,不扰乱百姓。故太上在“知足章”中指出:“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故以正治国,天下必无事;以奇而用兵,必能制胜;以道德化治天下,人心必自来归。此即“以无事取天下”之意。
天下尚可以无事取得,修道之人,又岂可不以无事无为涵养天德,而去自作多为呢?治世之道,犹如治身。视听言动,合乎无为。而逆修丹法,又如用兵,临炉进火,务须因时而进,相机而行,采聚有时,烹炼有方。知治世之道,即知治身之法。取天下在于无为,守天下亦不可多事。否则识心乱动,势必使阴神作弊,身中之民必废,民必日贫。世上物宝极多,若贪心一起,欲壑难平,焉有不神昏气浊之理。由此可知治国治身皆是一理。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此句是总结上三句之义。上文所言,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皆是无为之正,非有事之作为也。“此”,即今也。太上言:我今何以知此治天下之道哉?盖以今日之所见所知也。观此言,深知太上圣祖对当时社会的担忧,有切切叮咛后世引以为戒之意。
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天下之道,只是一道,万事万物,无不是此道的贯彻流行。所谓一本散为万殊,万殊(shu)仍归一本。治身治世,都是大事。治世之道,莫过于国泰民安,天下太平。仁义礼智信,各循其天良本性。这些看起来都是体现在日用常行中之事,但又是天下之大经,万古之大法。此即所谓常道、正道也。做人当尽的本分,就是人人固有的天良。为民之主者,就是人民的榜样,若能躬行节俭,力尽孝慈,为天下表率,天下自会无不正。孟子曰:“一正君而国定也。”一治一乱,循环相因。自古及今,同是此理。虽然治则用道德,乱则用兵戈,一旦两军对阵,大敌交锋,国家安危,人民生死,全系于用兵之时。虽权谋之术,智巧之变,并非君子所贵。然而为了国家人民的安危,又不得不用之,此即是“道者反之动”之义。当天下太平之时,虽然万事纷繁,为君者从容镇静,无欲无为,自然上与天通,下为民拥,天下悉归道也。
【天下多忌讳(hui),而民弥贫;】
太上所处的春秋战国时期,人君已失道。各国君主兼并战争四起,强欺弱,大并小,烽火连年,死尸遍野。劳役赋税,农事荒废,人民苦难不堪,此皆是国君的私欲妄为之过。百姓最忌讳的就是日子不得安宁,天下愈乱,百姓愈不安,万物皆不宁。这是百姓贫困的根本原因。
“忌讳”,又指禁忌,即法律政令所不允许之事。“天下多忌讳”,是说为政者劳役赋税等法令繁多。令烦则奸生,禁多则诈起,此乃自然之理。如以强令禁止人民一切福利之事,强迫百姓做不愿做之事,违背民心,这是百姓最不愿意、最忌讳之事。明君在位,毫无私欲,以道施于天下,以德化于民心,以无为自然治国,此乃取天下、守天下之首要。
所谓“而民弥贫”,“弥”者,愈之意。上句是说为君者不搜刮民财,慈心养育民生,则国未有不富,民未有不足,何须以繁琐的政令去禁民呢?禁民之事愈多,扰乱民之心愈烦,使民失去自然天性,为应酬为官者的禁令而烦恼。政令愈多,犹如捆住民之手脚的绳索愈多,使民陷入困惑,不能心安理得,不能尽心尽性,难以自富自足,民岂有不贫不怨者。赋税愈增,妨害民利之事愈多,则民必然愈贫;人民贫穷,盗贼必起,必然形成社会的恶性循环。故曰“而民弥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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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只知得利,而不知害与利同体;只知“光贵”而“尘贱”,而不知“光尘同和”之理。太上教人塞兑以谨其出,闭门以闲其入,挫锐以制其内,解纷以理其外,和光以抑其己,同尘以随其物。如此则无出无入,无内无外,无我无物,心地空明,与道合同,是谓“玄同”。既得其同,则以亲为远,以疏为近;见利而不喜,见害而不惧;得贵不为高,贱而不为低。
以正治国章第五十七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以正治国”,“正”者,不偏不倚,居于中心之义。亦是指道德仁义,爱民亲贤,持守正道之谓。古之治国,执政者皆以道德为本,遵循天道自然规律。故君臣父子,无不行之以伦理常情之正。民心之天德,由正而复;社会之风俗,由正而纯,此皆是道德行于天下的必然。天下为公,仁义自然化于民,人人无私,端方正直,民风自纯。此即“以正治国”之义。
“以奇用兵”,奇”者,诈也,诈在人即为巧智心,唯以兵战而用。故有“兵不厌诈”之论。“奇”者,就是不以常道之规,而行变化莫测之术,以达到出奇制胜的目的。用兵与治国不同。兵之用,原为征伐侵略或平息叛乱,皆是不得已而用之,不得已而应之。两军相敌,兵戈对阵,必有虚实之变化,声东击西之策略,出奇制胜之战术。即使正义之师,亦免不了施用奇诈之术。譬如汤武讨伐之兵,亦是奇而用之,用奇则不使敌尽知我之所为。但是,此“奇”只可用兵,而不能用于治国、处世之道。此即“治国”与“用兵”之相反也。对修道者来说,狡诈心一毫也用不得,一点也不敢有,否则将是损心害性,是丧失道德的“刀兵自伐”!
“以无事取天下”,是说治理天下,当以无欲无为,任道任德,不可以法施治,也不能用私恩以致,而是以道治化于天下,百姓自归;以德感之于天下,天下自治。实非有心、有为而能取之治之。要取得天下太平,执政者必须知足安分,不妄生事端,不扰乱百姓。故太上在“知足章”中指出:“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故以正治国,天下必无事;以奇而用兵,必能制胜;以道德化治天下,人心必自来归。此即“以无事取天下”之意。
天下尚可以无事取得,修道之人,又岂可不以无事无为涵养天德,而去自作多为呢?治世之道,犹如治身。视听言动,合乎无为。而逆修丹法,又如用兵,临炉进火,务须因时而进,相机而行,采聚有时,烹炼有方。知治世之道,即知治身之法。取天下在于无为,守天下亦不可多事。否则识心乱动,势必使阴神作弊,身中之民必废,民必日贫。世上物宝极多,若贪心一起,欲壑难平,焉有不神昏气浊之理。由此可知治国治身皆是一理。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此句是总结上三句之义。上文所言,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皆是无为之正,非有事之作为也。“此”,即今也。太上言:我今何以知此治天下之道哉?盖以今日之所见所知也。观此言,深知太上圣祖对当时社会的担忧,有切切叮咛后世引以为戒之意。
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天下之道,只是一道,万事万物,无不是此道的贯彻流行。所谓一本散为万殊,万殊(shu)仍归一本。治身治世,都是大事。治世之道,莫过于国泰民安,天下太平。仁义礼智信,各循其天良本性。这些看起来都是体现在日用常行中之事,但又是天下之大经,万古之大法。此即所谓常道、正道也。做人当尽的本分,就是人人固有的天良。为民之主者,就是人民的榜样,若能躬行节俭,力尽孝慈,为天下表率,天下自会无不正。孟子曰:“一正君而国定也。”一治一乱,循环相因。自古及今,同是此理。虽然治则用道德,乱则用兵戈,一旦两军对阵,大敌交锋,国家安危,人民生死,全系于用兵之时。虽权谋之术,智巧之变,并非君子所贵。然而为了国家人民的安危,又不得不用之,此即是“道者反之动”之义。当天下太平之时,虽然万事纷繁,为君者从容镇静,无欲无为,自然上与天通,下为民拥,天下悉归道也。
【天下多忌讳(hui),而民弥贫;】
太上所处的春秋战国时期,人君已失道。各国君主兼并战争四起,强欺弱,大并小,烽火连年,死尸遍野。劳役赋税,农事荒废,人民苦难不堪,此皆是国君的私欲妄为之过。百姓最忌讳的就是日子不得安宁,天下愈乱,百姓愈不安,万物皆不宁。这是百姓贫困的根本原因。
“忌讳”,又指禁忌,即法律政令所不允许之事。“天下多忌讳”,是说为政者劳役赋税等法令繁多。令烦则奸生,禁多则诈起,此乃自然之理。如以强令禁止人民一切福利之事,强迫百姓做不愿做之事,违背民心,这是百姓最不愿意、最忌讳之事。明君在位,毫无私欲,以道施于天下,以德化于民心,以无为自然治国,此乃取天下、守天下之首要。
所谓“而民弥贫”,“弥”者,愈之意。上句是说为君者不搜刮民财,慈心养育民生,则国未有不富,民未有不足,何须以繁琐的政令去禁民呢?禁民之事愈多,扰乱民之心愈烦,使民失去自然天性,为应酬为官者的禁令而烦恼。政令愈多,犹如捆住民之手脚的绳索愈多,使民陷入困惑,不能心安理得,不能尽心尽性,难以自富自足,民岂有不贫不怨者。赋税愈增,妨害民利之事愈多,则民必然愈贫;人民贫穷,盗贼必起,必然形成社会的恶性循环。故曰“而民弥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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