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7)
今日学道之人,自己的道德尚未养就,便去分辨善恶;自己的身心尚未清静,便去拣择别人。或妒贤嫉能,或争名竞利,抬手动脚,便掉入尘埃之境。举心运念,不知大道之本,不知若稍有人我分别之心,便不是道;稍有不同之形迹,便不是德。修真之人,当于此处打点心身,放下人心,扫除四相,修到忘人、忘我、忘物的境地,方可谓真知大道之人。望同道共勉之!
“是谓玄同”。此句是总结上文之言。上文所言之“塞兑”、“闭门”、“挫锐”、“解纷”、“和光”、“同尘”,皆是与世玄同之义。“玄同”者,玄即是道,也就是“无名”之同。是说圣人与天地万物大同,而无迹可见,非同俗之同。圣人之同,妙应不测,浑然无迹,离分别心,忘名忘相,以道同于天下,以德同于世人。世人虽有贵有贱不一,虽有智有愚不同,圣人皆以道观之。人人皆道所生,人人皆有道性,其道未有不同者。以德观人,其德未有不一者。道德既同,其余的表象不同之内,亦有玄同之处,故曰“是谓玄同”。
观今世之人,或有同于事而不同于心者,或同于谋而不同于德者。少有乖违,便起分别之见。见物,则利欲心即动;见权贵名誉,便孜孜追求,此皆是世俗之“尘同”,而非“玄同”。果能塞其兑,内无泄漏,光炁充盈。果能闭其门,外无所入,拒贼于外。果能挫其锐,治之于内,蓄养德性。果能解其纷,理之于外,平和外道场。果能和其光,养之于己,而明之于人。果能同其尘,随物付物,出污泥而不染。若能心修到此等境界,无往而不玄,无往而不同,既玄又同,真可谓知天、知地、知大道之妙的人了。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此七句是说,既已修到与道玄同的境地,妙无妙有,妙动妙静,心德之微不可测,玄同之妙不可知,心与太极同体用,与自然规律同变化。一切都是随心所应,自然而然,不生分别之心。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有道之人,不以得到什么而心生欢喜,而亲其所得;也不因未得到什么而心起怨尤,而疏远于人。不计较个人得失,无有亲疏之别,得与不得,都是一心。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即不可因得利而动心,利中未尝不藏害,得利而骄奢,就是害心。也不可因未得利而以为是害,不与人争利,不与强争气,害中未必不是利。害里能生恩,由害中舍去的是业障,得到的是真利。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不可因得贵而自以为贵,生高人一等之心,不可乘权自骄,以万民为贱,成为昏君。亦不可因不得贵而失志丧德,心不贪富贵,视贵与贱为一,守贱以为德。
“故为天下贵”一句,是总结亲疏、利害、贵贱之义。世间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整体的两面,无一可加,无一可损。若能明此理,执中对待,便是天下之至贵者。天下最至贵者,即是道德。道之体为一,道生阴阳之后,事物才分为二,才有亲与疏、利与害、贵与贱之两端。执其亲而远其疏,得其利而忘其害,以其贵而贱于人,以及攀高厌下等等,皆是离开道“一”之整体,而失之偏颇。皆是不道的表现。贵处上位,不有自贵之心;贵而无位,心不知其贵;贵在天下,人不可见;贵在万物,人不可知。此“贵”乃大道厚德之贵,所以强名曰“故为天下贵。”
修道之人,若能明此至贵之理,修此至贵之德,可与天地同其体,可与造化同其变,此即是“玄同”之境。
【本章说解】
此章经旨,是在示教修道之人,身处凡尘,尘中脱尘,处己不自炫露,处世外圆内方。以不同之妙,修之于己;以大同之妙,处之于世。以平等之心,混迹于世。以道德之明,明之于尘。如此,世间顺逆之理,得失之情,皆不可得可得之也。
修心养性之道,必当和光同尘,因物付物,而不迷街物。与道玄同是谓至德,故河上公名之为“玄德”。徐灵胎在《道德经注》中说:“塞其多言之口,则不以议论招尤;闭其出入之门,则不以奔逐劳形;挫折锐气,则柔弱自安;解除其纷乱,则清静自守。和其光华,同其尘浊,不欲异物。此则与玄妙之道合为一体,无入而不得矣。”圣人行不言之道,无分别,忘名相,浑同于天地之间,而天地不知;妙用于万物之中,而万物不觉。无象无状,体万物而不遗,化万物而不有。虽欲言之,无非强名而已。修道之人,果能从不言之中言此妙道,是谓无言之“大言”,而无所不言。果能从不闻之中闻此妙道,是谓无闻之“真闻”,而无所不闻。如此,方为妙知、妙言、妙见、妙解之人。若能到此等天地,贵贱亲疏,非我所有;荣辱得失,非我所属。文中所谓“不言”之妙,正是此义。
“玄同”就是“抱一”、“得一”。人与万物处于无差别的“同一”大道之中。经过塞兑、闭门、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消除人心的固蔽,泯灭彼此的分别,超越世俗偏狭的识见,以一中贯两端。正如庄子所云:“是以彼也,彼以是也。”故圣人以道心体物,不分人我,不陷是非,皆是以“一”观天下万物,故能与百姓“玄同”。
学道之人,“塞兑闭门”,在于养气存性;“挫锐解纷”,在于定其神;“和光同尘”,在于处世应物,随时俯仰,如愚如醉,若讷若痴。众人昏昏,我亦昏昏,不标新,不立异;忘物我,混内外,与道玄同。未能玄同者,便生彼此分别之心。遂己愿者,便亲之、利之、贵之;不遂己愿者,便疏之、害之、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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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谓玄同”。此句是总结上文之言。上文所言之“塞兑”、“闭门”、“挫锐”、“解纷”、“和光”、“同尘”,皆是与世玄同之义。“玄同”者,玄即是道,也就是“无名”之同。是说圣人与天地万物大同,而无迹可见,非同俗之同。圣人之同,妙应不测,浑然无迹,离分别心,忘名忘相,以道同于天下,以德同于世人。世人虽有贵有贱不一,虽有智有愚不同,圣人皆以道观之。人人皆道所生,人人皆有道性,其道未有不同者。以德观人,其德未有不一者。道德既同,其余的表象不同之内,亦有玄同之处,故曰“是谓玄同”。
观今世之人,或有同于事而不同于心者,或同于谋而不同于德者。少有乖违,便起分别之见。见物,则利欲心即动;见权贵名誉,便孜孜追求,此皆是世俗之“尘同”,而非“玄同”。果能塞其兑,内无泄漏,光炁充盈。果能闭其门,外无所入,拒贼于外。果能挫其锐,治之于内,蓄养德性。果能解其纷,理之于外,平和外道场。果能和其光,养之于己,而明之于人。果能同其尘,随物付物,出污泥而不染。若能心修到此等境界,无往而不玄,无往而不同,既玄又同,真可谓知天、知地、知大道之妙的人了。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此七句是说,既已修到与道玄同的境地,妙无妙有,妙动妙静,心德之微不可测,玄同之妙不可知,心与太极同体用,与自然规律同变化。一切都是随心所应,自然而然,不生分别之心。
“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有道之人,不以得到什么而心生欢喜,而亲其所得;也不因未得到什么而心起怨尤,而疏远于人。不计较个人得失,无有亲疏之别,得与不得,都是一心。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即不可因得利而动心,利中未尝不藏害,得利而骄奢,就是害心。也不可因未得利而以为是害,不与人争利,不与强争气,害中未必不是利。害里能生恩,由害中舍去的是业障,得到的是真利。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不可因得贵而自以为贵,生高人一等之心,不可乘权自骄,以万民为贱,成为昏君。亦不可因不得贵而失志丧德,心不贪富贵,视贵与贱为一,守贱以为德。
“故为天下贵”一句,是总结亲疏、利害、贵贱之义。世间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整体的两面,无一可加,无一可损。若能明此理,执中对待,便是天下之至贵者。天下最至贵者,即是道德。道之体为一,道生阴阳之后,事物才分为二,才有亲与疏、利与害、贵与贱之两端。执其亲而远其疏,得其利而忘其害,以其贵而贱于人,以及攀高厌下等等,皆是离开道“一”之整体,而失之偏颇。皆是不道的表现。贵处上位,不有自贵之心;贵而无位,心不知其贵;贵在天下,人不可见;贵在万物,人不可知。此“贵”乃大道厚德之贵,所以强名曰“故为天下贵。”
修道之人,若能明此至贵之理,修此至贵之德,可与天地同其体,可与造化同其变,此即是“玄同”之境。
【本章说解】
此章经旨,是在示教修道之人,身处凡尘,尘中脱尘,处己不自炫露,处世外圆内方。以不同之妙,修之于己;以大同之妙,处之于世。以平等之心,混迹于世。以道德之明,明之于尘。如此,世间顺逆之理,得失之情,皆不可得可得之也。
修心养性之道,必当和光同尘,因物付物,而不迷街物。与道玄同是谓至德,故河上公名之为“玄德”。徐灵胎在《道德经注》中说:“塞其多言之口,则不以议论招尤;闭其出入之门,则不以奔逐劳形;挫折锐气,则柔弱自安;解除其纷乱,则清静自守。和其光华,同其尘浊,不欲异物。此则与玄妙之道合为一体,无入而不得矣。”圣人行不言之道,无分别,忘名相,浑同于天地之间,而天地不知;妙用于万物之中,而万物不觉。无象无状,体万物而不遗,化万物而不有。虽欲言之,无非强名而已。修道之人,果能从不言之中言此妙道,是谓无言之“大言”,而无所不言。果能从不闻之中闻此妙道,是谓无闻之“真闻”,而无所不闻。如此,方为妙知、妙言、妙见、妙解之人。若能到此等天地,贵贱亲疏,非我所有;荣辱得失,非我所属。文中所谓“不言”之妙,正是此义。
“玄同”就是“抱一”、“得一”。人与万物处于无差别的“同一”大道之中。经过塞兑、闭门、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消除人心的固蔽,泯灭彼此的分别,超越世俗偏狭的识见,以一中贯两端。正如庄子所云:“是以彼也,彼以是也。”故圣人以道心体物,不分人我,不陷是非,皆是以“一”观天下万物,故能与百姓“玄同”。
学道之人,“塞兑闭门”,在于养气存性;“挫锐解纷”,在于定其神;“和光同尘”,在于处世应物,随时俯仰,如愚如醉,若讷若痴。众人昏昏,我亦昏昏,不标新,不立异;忘物我,混内外,与道玄同。未能玄同者,便生彼此分别之心。遂己愿者,便亲之、利之、贵之;不遂己愿者,便疏之、害之、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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