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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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正之道是天下之大本,万法之元宗。修真者得其中,道无不就;治国者得其中,国无不治。坚守中正之道,容不得一毫机巧之心,容不得一丝人欲之私。但有取巧之心,即生偏邪;但有欲心私念,即失中道。中道之理,就是无太过,无不及,不偏不倚,不左不右,恰当好处,适可而止。

  圣人之所以为圣者,只是全此中正之道;上仙之得其道者,亦只是得此中正之理。无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离不开中正之道。倘若不然,一失其中,祸辱之事未有不至,逆乱之事未有不生。在上者,必失信于下民;在下者,必以狡诈对付于上。如此,世道日衰,国君日昏,民心日诈,世风日败,国所以更难治也。为政者果能不徇好恶之私,不立“察察”之政,厚爱百姓,施德于民。以中正之道修之于己,治之于世,而世即可无所不治,天下即可无所不正。

  本章还表达了深刻的辩证法思想,以祸与福、正与奇、善与妖等相互转化、相反相成为例,再次说明“反者道之动”的道理。万物负阴而抱阳。世上的一切事物,都存在着阴阳两者互相依存,而又互相对立的关系。阴阳的冲突相摩,使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所以灾祸紧邻着幸福,幸福潜伏着灾祸;正可以转变为奇,善良可以转变为妖邪。变化的根据在本因,变化的转机在于心。心存中正,则福善临门;心存偏邪,则奇祸随身。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是阴阳相易,福祸相倚,成败交替,没有定向,惟由一心而系之。因世人离大道太久,“人之迷其日固久”,所以不解自然大道规律,糊涂一生。只知“祸从天降”,岂知人的命运走势,全由自心的正邪善恶而决定。

  长生章第五十九

  【治人事天,莫若啬。】

  “治人事天”,即人君治国理民。治人之道,即事天之道,天人本一气,治人即是事天,事天即是治人。天道看似甚远,但实际上却寓于人道至近之中。天道在人心,所以太上有“观心得道”之论。能尽人事,即合天道。治人之道唯在以安民,民治则心与天合一道。

  治国治人者,当先正己,以己之正心正民之心,使天下人明晓道德大义,各遂其生,各复本性之明,此便是“治人”之道。

  心不愧对天赋之命,不逆天德之理,存心养性,敬天之德,顺天道规律行事,不违背自然规律,便是“事天”之义。

  “莫若啬”,“啬”音色。古称农事为稼穑,民以食为天,其要在于重农务本,教民稼穑为先。啬事既治,则衣食丰足,乐业安居,民富国强,则人心自安。

  “啬”又有节俭、少欲之意;另有贪之意,形容人自私小气为“吝啬”。

  “莫若啬”,在这里是说为政治国者,当爱惜民财,节俭朴素,不尚奢侈;治身者当贵精气,不纵欲放逸。“啬”字用于修真,就是要去私俭欲,敛心静神,不妄为一切逐物丧真之事,不妄耗精气神之功,此即“若啬”之义。

  治人之道,若单施刑政法度,民虽惧其威,治者虽有功利于天下,虽以智巧政令治理国家,亦能奏效于一时,但因天理不全,道德未备,人心不正,天理不明,欲治人,反而不能根治;欲治国,反而不能久持,此皆是治人者未“啬”人欲,失之于德的偏差。

  古之道德纯粹,己之心即可融合于太极整体;己之本体,即可合于无极大道。精神自然远大,德力自然无穷。天体宇宙虽高广,我之精神自然可以上达;天下万物虽多,我之德性场能,自然可与其心感通。不修于己,怎能于于人?不能做一个有德之人,怎能尽人事?不能尽人道,何能尽天事?

  修道之人,塞兑闭门,啬俭精神,举手投足,出入行藏,不愧于心,视听言动,不逆天理。此便是事天之要道。果能克去私欲识心,广积德善,此便是治人之要道。

  修真者尤要虚其心,大其志,鼓其神,立德立功,修性修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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