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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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情而民自清。】

  “我无情而民自清”。此句在一些版本中未列,但在敦煌唐写本及道藏河上本上却载有。这是一些后世传抄者以“义无可取”而删除了。其实此句的含义,与全文紧密相关,甚为重要。

  喜怒哀乐爱恶欲,皆是情之所动。动之有理,则无所不正;动之于私,则无所不妄。但圣人之情没有分别,不生好恶,无有一丝一毫的我私,不起一点一滴的物欲,故以“无情”言之。

  俗人有凡情,圣人有道情。一私一公,界然分明。圣人之情即天道之情。“天道无情胜有情”,“天道无亲,惟与善人”。这是一种自然规律之情,是大道生养万物的慈母之情。圣人之情从德性中出,世人不能见其动;圣人之情从天理处用,俗人不能知其用。圣人之情,因时顺理,自然而然。

  在上者,无为无欲,既不以有情的私智用之于天下。在下者,如响如应,必不以私情之智奉之于上。于是乎,圣人之道情与百姓之真情同归于一;民之性情必归之于纯清,此乃圣人之无情所化而致也。此即“我无情而民自清”之义。

  【本章说解】

  本章是太上主论治国之道。治国必用政,用兵必用奇。此二者皆是有为之作,并非无为之治。“以无事取天下”,才是无为之治。

  “有为”与“无为”之治,有着本质与层次的不同。凡有心作为者,其机不密,其事不常。有为之治,是以人心主观意识为用;无为之治,是以先天无心而化。有为,则受人心的种种局限,难免有偏;无为,则是随性顺理,更符合自然天德。

  圣人治国,以正为奇;圣君用兵,则以奇为正。用兵于无形,治国于无为,故不忌讳而民自富,无利器而国自清,不立法令而盗贼不有。假若以有为治国,或以多事理政,则道德废而私巧必出,虽有法制而盗贼腐败不绝。故以有为治天下,其事日为日烦多,天下之民愈禁思想愈复杂。

  本章太上以自然大道的思想,论述治国之道,反复强调用“正”道治国,用“奇”道用兵,用“无欲”、“无事”、“无为”治天下的主张。使天下百姓各遂其性,各顺其长,积善立德,回归大道。

  今世之人,对《道德经》十分陌生。对“道德”二字的真正含义,无识无知。对太上悲悯世人远离道德之苦心甚不理解。一些注释《道德经》的现代本,亦不乏批评之辞。冠之以“虚无主义”、“唯心论”。说太上的“无为”之道是“复古倒退”,是“乌托邦式的社会构幻”。将太上“不贵难得之货”、“绝利弃智”等等论点,说成是“反对工艺技术”,是“否定经济发展与一切新事物”,是“贵族破落户思想”等。进而认为,太上的论点不仅是“消极落后”的,而且是“反动”的。对这些以今人的观点,去套用图解圣人的大智慧者,这些误解、曲解、不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自春秋战国时起,大道已逐渐远离世间。太上恐后人遗失道德,故留此五千言,以拯救子孙后代之本性。太上所处的时代,距三皇治世的道治社会为去已远,他感叹当时国君欲心日增,世事日变,道德日薄,人心昏乱。所以在经中苦口婆心,反复类比,喻示治国治身之理,要人守“清静无为”,以复归于道本。

  太上著《道德经》,是站在自然大道的高度上,立于宇宙核心的本源之颠,以“一气含三”的“三元”、“三源”和“一元四素”理论,运用全息观、立体观、微观、玄观、妙观、宏观、宇观等多维方法。以显隐结合,隐显共观,智观与慧观相结合的科学方法;以人世间日常所见的现象,深入浅出地千比万喻,以启示人们认识大道之理。怎奈世人离道太久,先天智慧尽丧,故难识难闻大道之奥。仅以眼见耳闻为据的主观意识,以及后天所积累的浅薄智识,去妄评太上所论的宇宙大法则、大真理。无疑,这好似蚂蚁窥大象一般,只能看到微乎之微的皮毛,永难窥见大象之整体,更难看透它的本质。

  人类在自然大道面前,显得十分幼稚无知,也十分脆弱可怜。即使在科技昌盛,宇宙飞船上天的今日,人类的智慧,距离认识天道规律,还相差甚远。怎敢妄自尊大?怎敢以片纸的文字知识,去猜度如此浩翰的宇宙大真理?怎敢以孩子般的智慧,去否定大智慧之大圣人所验证的大道真理呢?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人类在认识宇宙,在认识道德真理的态度问题上,还缺乏最基本的诚信;距离道德之门,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应该始终以一个小学生的态度,去诚信,去学习,去体悟道德,方不负天地养育之恩,方不负太上所著此五千言之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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