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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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命虽有百年之期,但长寿者亦稀之又稀。今之世人,以短促易摧之身,日逐损性害命之事,倘若一息不来,真性倏然而离,一命告终,真灵又投于别壳。虽然荣居高位,禄厚千钟,家藏无价之宝,室有倾城之美,悉皆抛下,哪一件属君所有?正如先辈所云:“万般皆不去,唯有业随身。”以此观之,名有兴有亡,如过眼之烟云;利有得失,如电光之易灭,皆非长久之道。欲求长生久视之道,惟有知止知足,祸辱自不会有,危殆也不会生,其道自然可以长久。

  人类最大的愿望,就是健康长寿,生命幸福。生命的最基本物质就是“元炁”,这是一种隐态微观精华物质,是道的一种质态存在形式,是构成人体和形成生命的基础。《素问》中说:“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人之生命“气聚则形成,气散则形亡。”自天地至万物,无不以气为生。古人说:“得一可以毕万。”不知一也就不识万。

  万物盗天之气而长生,人盗万物之气以资身,人与草木禽兽俱禀阴阳而生。人能反照自性,穷本达始,明会阴阳五行之气,从天地之气中摄取精华营养,以养五气,盗万物之机以生。万物气散,人以盗之,人知摄取万物之真气以养形;更知顺天时,接天气。夺天地之造化,即能长生不死;盗万物之气,以助成道。若不明晓造化,则又被万物所反盗。如眼观五色,耳听五音,舌餐五味,醉饱膻腥,纵邪生淫,皆是反被万物所盗;而七情六欲即是被反盗的祸患总根源,是生命死亡的杀手。惟修心制欲,关门拒盗,才是求长生的根本。

  人能看清世俗,知长久之道,不以名利为广远之活计,不以货财为长久之事业。显微动静,戒之于未贪未爱之先;进退往来,守之于知止知足之后。功名富贵,不失其贞操;利禄货财,不改其节守。则性情之定理,愈久而愈坚;心上之操存,日久而日固。知止之理,可与天地同其常;知足之道,可与大道同其久。幻境之尘缘,方能看得透,大费厚亡则可免,不辱不殆乐悠悠,岂不美哉!

  【本章说解】

  人身是一小宇宙,与大宇宙有着直接的对应关系。人身是一太极之体,有性有命,有阳有阴,亦有太极之理。人身形体得天地之正气,与天地并立,为万物之灵,可谓至贵。既禀天命之理气数而生,就应当以全理顺之于天,循天道而行。倘若对天地不敬不畏,背天理,逆天行,妄贪财货,妄求虚名,其结果不仅亏天理,名与实皆丧,货多害必生。贪得无厌,不知其足,贪心不已,而不知其止,所以凶事随之,祸殃降之。愈趋愈下,日远日离,此谓之“自入邪径”,非天之所使,而是人之自招。

  “得名货而亡身”与“得身而亡名货”,此乃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观。崇尚名货之人,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信条。岂不知“甚爱财不与物通”,“多藏货不与物散”,“甚爱易争”,“多藏诲盗”等事物之理,所以必然导致“大费厚亡”。

  本章经旨,是通言得与失的辩证之道,告诫世人认识:名利财货等身外之物,皆非长久可持,皆是过眼之烟云,切不可殉物而害真,因小而失大,以至于自取其祸辱。财货乃流通之物。天赐人以财物,在于养人性命。无财不足以养命。养命之财人人具有,其多少厚薄,皆因人之天份所定,不可背天理而份外去强求。财货之为物质,能养命足矣,何须贪多?何必厚藏?而悖阻物之流通之性。有此身,才有此财;无此身,何须此财?今之世人,皆不明身与财之份量,心迷目盲,故本末倒置,贵财而轻身。

  天道之理,至公至平,不偏不倚,富贵贫贱各有其理,各由其命。富贵者,乃是历世积德造善,而于今世所得之福报;贫贱者,乃是往昔造下的诸般恶业,德性亏损,而在今生之回报。所以贫贱富贵,财货多少,皆是为善为恶之果报,皆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必然,与其说是天命所禀,倒不如说是一种自作自受。

  君子求财,取之有道,亦用之于道。若视财如命,贪之过多,聚之厚存,则祸辱必至,财与身皆不能保。世间为财害命者,因财而丧命者多矣。自古淡泊名利,听命自守者莫如颜回。人只知颜回之苦行,却不知其心自有至富至贵之乐处,所以他能见其大,而忘其小,无财而后自贵。

  学道之人,当求此等真富贵,才是修养有素之人。修真之人,应当摒(bing)弃得失之心,忘名绝利,大公无私,只在一个“舍”字上下功夫。不仅要舍去名利贪心,依此还当舍去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舍去一切非道非佛之心,舍去一切损德败道的妄心妄念等阴性杂质。损之又损,以至于无,才能“舍”出一个真心真我来。倘若不舍一切外尘,执于一法一物,贪功求胜,不可得者而去强求,知进而不知退,知往而不知返,必然病亡于得失之间。君子深知得失存亡之理,而不妄劳其心身,自然大道可得矣。

  清静章第四十五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

  “大成”者,即天地生育万物而不遗,成就万物而不弃,此是天地的大成之妙。视之不可见,听之不可闻,无声无臭,无形无状,此是天地若缺的妙处。动静无端,往来不息,可长可久,可有可无,此是天地不弊的妙处。“弊”者,即毁败之意。圣人体天地之大体,用天地之大用,可与天地同功,故亦有此“大成若缺,其用不弊”之妙。

  不但圣人可以如此,天下之事物凡有体用者,皆可以如是。比如事之有成便有缺,物之有新便有弊,成与不成,弊与不弊,其妙全在于一个“用”字。用之善者,事未有不成者;用之于不善,事未有不缺者;用之于善,未有不新者;用之不善,未有不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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