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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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一切财货,皆是大道所生,皆含有道性;其性在于流通,利益天下众生。财货的这种道性特征,其属性与公最亲,与德最近,与善最和。财货之力像流水一样,流向千家万户,为天下人所用;同时它又具有平衡法则,多者损之,缺者补之,随缘就性,各该其得。

  今之世人不明此理,崇尚金钱至上,视道德为虚无,将财货奉为至宝,视身命为儿戏。所以不顾性命去拼搏,虎狼之穴敢入,为取不义之财,不惜铤而走险,敢闯法网刀剑,死亦不悔。此等“轻身重财”之人,以身与财相比较,孰多孰少,孰重孰轻,其理已经完全颠倒。

  自古以来,修真界的先辈们,明白“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道理,故能正确对待身与财货的关系。淡泊名利,重修身心,视财货为粪土,视道德为至宝。即使穷困潦倒,亦不丧其道志。北七真中邱祖在十多年的苦修中,曾断食七次,最长一次达七天之久,饿得昏了过去,但其心却如如不动,自知这是磨炼心身的考验,自觉吃苦受罪,终而得道成真。孔子的弟子颜回,苦修心志,“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人只知他肉身所受之困苦,而不知其心中自有至富至贵之乐处。这便是“能见其大而忘辱,不求有财而自富,不求有爵而自贵”的典范。学道之人,当求此等富贵,方是重其身心、修行有素之人。

  【得与亡孰病?】

  “得与亡孰病”,“得”者,如得名得利。“亡”者,有舍损、丧失、消亡之意,如亡名舍利。“病”者,害也。今之世人,贪名者,用尽心计,绞尽脑汁;为利者,日思夜虑,挖空心思。为名利两事,费尽平生机智;为得失两字,耗劳无限精神。或损人而利己,或舍死而忘生;或功名显世,仍追求不已;或金玉满堂,仍贪之不足。倘若不知“满则损”之理,不能适可而止,必然适得其反,走向反面。因利而生害,求荣反遭辱,此皆是不知“舍与得”、“存与亡”的辩证之理。

  世人大都是心胸不宽,点滴计较,斤斤计较。宁可我亏人,绝不被人亏,不愿吃亏,只想占便宜。宁做一个看财奴、小气鬼、吝啬鬼,也不愿献出一点所得去帮助困难的人。人常说:“聚财如聚祸”,这是有道理的。钱财之性喜于流通,似流水一般,在社会上穿梭流动,利益百姓。流水清澈活泼,人人喜爱,它自身在流动中新陈代谢,生命才能不息。死水易于腐臭生虫,滋生细菌,丧失生机。聚财之理亦同。所以人得财如囤积过多,犹如堵塞水流,终有一日会决口泛滥,自取灾殃。所以,应当尊重财物的特性,让死守的“钱水”流通,分给众人共享,方合自然道性。

  古训曰:“人算不如天算”。得与失皆有自然法则。世间之事理,皆是得失相随,失得互变,得与失本是一体之两端,极至而返。平衡法则,乃是宇宙间的不变规律。故有名必有利,有利必有害;有贵必有荣,有荣必有辱。得之于利,必亡之于害;得之于荣,必亡之于辱。“大贵”伴之以“大贱”,“大利”伴之以“大害”,“大荣”伴之以“大辱”,此皆是“亡”与“病”之由来。病与不病,亡与不亡之理,全在各人心上去把握。古训“知足者常乐”,便是治此“亡”、“病”之良方。

  修行之人,本应无得无失,忘名淡利。倘若不可求却强求,不可得而强得,那样无异于飞蛾见夜光,知进而不知退;又如苍蝇逐晓窗,知往而不知返,未有不病于得失存亡的困境中。是故君子深明得与亡之轻重,而不肯妄劳其心,妄耗其神也。

  【是故甚爱必大费,】

  “是故甚爱必大费”,甚爱色,损精神;甚爱财,累心身;甚爱名,损德性;甚爱情,堕(duo)轮回……。身心世事四虚名,多少迷人被系萦。祸患只因贪权利,轮回都为爱缘生。故人所甚爱的东西,往往执着追求,念念不忘,天长日久,必大费其神,所求者多,所得者少,所失者多,甚至适得其反,以至于得不偿失,故言“大费”。

  贪名、贪财、贪色、贪欲等,皆是爱欲之心所使然。欲爱之心既甚,必过劳于身心,过费损精神。不仅今世如此,而且必将导致每况愈下,劫劫缠缚,颠倒错乱,不能自己。

  “甚爱必大费”,这是太上教诫世人,凡事均有量与度的界限,不可太过,不可贪得无厌,要掌握执两用中的法则,方不会陷入极端。其爱愈甚,其损愈大,此是一定之理。惟有道之人,爱己身心,不爱身外之物;爱性命,不爱尘世浮荣,若能如此,哪会有大费之患呢?

  人应当效法自然,不执着名利,不执着情爱。凡有甚爱之心者,必然是私欲过甚的体现,必然将自己捆绑在牢笼中,难以自我解脱。甚爱财者,即使积存黄金万两,宝物满身,反成累赘。真正的聪明人,是能放下世间一切,而不是占有世间一切,如此才轻松自在。人世间的一切甚爱,皆应视作镜中花,不可当真,更不可发迷。像树叶一样,秋凉叶黄,自动雕落,绝不留恋,唯弃落叶,树木才能重获新生。万物由无生有,由有归于无,此即是大道本体。凡事出自本心,外面的有与无,不碍于我,这样才合道性。

  天下之祸,莫不来自人心之大爱,莫不源于酒色财气这“四大刀兵”。万恶淫为首。好色之徒,枉耗精血;邪淫之徒,更是乱阴阳,乖人伦,自取其祸。乱淫者乱交不节,颠倒错乱,毁灭灵种,即如杀生。古有“只羡鸳鸯不羡仙”之训,正是指此类消道念、长色欲,魂魄消沉,色魔高扬,自堕(duo)海底的大爱者。反之,若能清静浊欲,化为善根,则浊流净尽,天理流行,自然由人道接地道而归天道。修道者切勿沉溺爱河,如能去色存清,则上中下三清无碍,即可证无极道果,归三清圣境。

  【多藏必厚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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