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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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王大俊身为朝廷认可的光禄大夫,却位于反贼窝中,到底是光禄院的制度出了问题?还是朝廷认定天津商人为反贼出了错误?

  周延儒当然认为光禄院的制度出了问题。于是,他并未答复王大俊的质询,而是发函至扬州,令光禄院取消王大俊的光禄大夫资格,并责成光禄院修改制度,保证不再出现此类笑话。

  最高级光禄院理事会寸步不让,认为内阁无权对光禄院命令、责成,并且顽固坚持,光禄院相关律法得到了皇帝陛下的批红,若要修改,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光禄大夫同意,然后报请皇帝陛下批红。

  这已经涉及到立法权的问题,非周延儒所能解决,答复王大俊一事不了了之。

  不过,此事引起了黄宗羲、顾炎武等一帮有识之士的深思。

  自秦汉以来,立法权就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表面上归属于皇帝陛下,实际操作中却把持在行政机构手中。而且,关于国家基本层面的律法,一般由太祖、高祖、太宗之类的说了算,后世很难更改。

  比如,现行的《明大诰》就由朱元璋亲自编撰,通行于世的《大明律》也由朱元璋主持编撰。

  事易时移,大明的情况已经与朱元璋时代截然不同,很多律法不合时宜,却仍然被顽固地坚持着。

  而且,黄宗羲还敏锐地发现,自从林纯鸿崛起之后,大明几乎一日三变,除了一些基本层面的律法,其余律法都面临着无法跟上时代的问题。

  林纯鸿颁布了无数的律法,几乎都由监察府制定,并未得到皇帝陛下的背书,现在也大行于世。

  这种状况,显然是应急之策,无法保证华夏大地的长治久安。

  黄宗羲等一帮人开始思索,立法权到底应该掌握在谁手中,应该以何种方式来保证律法不会落后于时代?

  第六百九十一章 兵抵天津

  满清鞑子厉兵秣马,关辽一线及洪承畴吓得够呛。

  洪承畴根据经验判断,鞑子这次的行动不同寻常,动兵规模恐怕不会小于崇祯十一年的那次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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