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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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仪养身子整整耗掉了三个月的光景,等她能跑会跳,可以与于珊一起在院子里骑马的时候,蛮族与王朝的战争也全面爆发了。

  大盛王朝建朝近三百年了,这还是第一次,两军的战场设在了蛮族之境,也是第一次,让踏上蛮族土地的王朝军队,见识了一下蛮夷的富足。

  据探子回报,蛮族驻军的中心位置,有一顶极尽奢华的营帐。通过众人对这顶营帐的描述,于珊几乎可以看到一个活靶子,穿着红裤衩,对着一只发疯的猛牛,一个劲耀武扬威的炫耀:“有本事来捉我呀!”

  于珊私下里总结了一下,觉得探子嘴里的‘蒙古包’应该是这样的:选用缀满各色宝石的上等丝绸做帷帐;又玉制的杆子支撑该营帐;然后营帐内有数不尽的夜明珠,因为据说到了晚上,你都能借着夜明珠的光亮看到压在营帐顶尖的鲜红色宝石。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这个营帐总是能用帷帐上细碎的宝石折射光线,让它不论何时,看上去都美轮美奂,心生羡慕。即便天起变化,下起雨来,雨水打在宝石之上,再溅开四散的水滴,比平日里还要美几分……于珊虽然觉得六十六世蛮王的作风过于奢华了,可是那也是旁人的私家事,她胳膊伸的再长也没有教训蛮王的能力。

  “哼,他们莫非以为本王是良善可欺之辈不成?本王上位还不足半年,王朝的那些个酸腐孺子竟然胆敢进犯我朝,简直不知死活!王兄们,可愿为本王拿下绥城?”

  拿下绥城——这话说的不是一般的豪气冲天。蛮族经常犯抽进犯,可最多的时候,也只能打到绥城脚下,再往里,是王朝的人肉长城,历代帝王都是寸步不让。可即便只攻陷下大西北,那也是王朝的耻辱。大西北虽不富足,却占地极广,有整个王朝面积的三分之一,是个帝王就不能容忍,王朝丢失三分之一的国土。

  而此时,商讨着如此严肃话题,说着如此豪气冲天之言的人,正浑身赤、裸的躺在床上。

  那顶人人艳羡的营帐之内,没有作战地图,没有兵法战书,甚至连张写字的桌子都没有,只有一张足以睡七八个人的大床。此刻,床上躺着三个浑身赤、裸的男子,两个肩宽体胖分居床的里外两侧,另外一个身材纤细阴柔居于正中。此刻两个壮汉皆是脸色潮红,满脸的餍足之态。而适才的话,则是出自居中的阴柔男子之口。

  这阴柔男子不是别人,正是被传杀掉了他五位皇兄,顺位继承蛮王之位的蛮族六王子,也正是蛮族的六十六世蛮王。

  六十六世蛮王浑身上下的肌肤都白嫩细滑,便是拿着放大镜去看,也不会看到一丝一毫的瑕疵,只是可能是因为新经了一场欢爱,所以有些特殊的地方沾染了爱、欲的绯红。

  他的五官十分的精致漂亮,打眼看去,就是典型的混血儿。宽宽的额头,微翘的颧骨,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水润的嘴唇,宽肩窄臀……这些只要旁人拥有一样就能提升自己魅力的特征,都长在了六十六世身上。而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六十六世,那就是妖人。

  六十六世这个妖人与谢昆很不同。谢昆很漂亮,但是他的长相很阳刚,仿佛是向着阳光的向日葵,给人的感觉很舒服;而六十六世的漂亮却很阴沉,像伺机出动的毒蛇,盘伏而居。他最聪明之处,就是善于利用自己完美的身体,让旁人求着他,为他抛头颅洒热血,只求他别伤着碰着。

  不过皇兄们如此‘忠心耿耿’也是有条件的——六十六世继承蛮王之位后,倒有一多半的时间是躺在床上不能起身的。为何有传言说六王子弑杀了五位皇兄?那是因为,他让他五位皇兄亲手毁了各自的容貌,整日里带着面具,蛮人即便知道五位皇子还活着,也只能认为五位王子已死。

  至于六十六世是怎么做到的,靠的自然是他得天独厚的身子。有些人,天生就有让旁人食髓知味的能力,不分男女。

  此次应战,他只带了大王子和五王子,虽然这两个人都是虎背熊腰之人,但大王子善战,五王子善谋。知人善用这个优点,六十六世身上刚好具备。他虽然人在战场鼓舞士气,却绝对不会出现在战场,毕竟刀剑无眼,也许在他看来,若是有哪个不长眼的误伤了他,那他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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