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复朝夕见(古代篇)-考据或杂谈(骨/虐)(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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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行篇第叁十八说的是范宣,提到范宣为人清廉,有人送他百匹绢布他不收,送礼人逐步减半匹数,一直减到一匹,他也不收。直到送礼人和范宣同车,撕下两丈绢给他,并劝说,人总不能让自己的妻子没裤子穿吧。范宣笑而受之。

  再到第四十篇,说殷仲堪告诫自家子弟,不能因为攀上高枝就失了本心,他自己当了刺史都还吃掉到地上的米。

  王献之死前这番真情自白,夹在这二者之间,编纂者定是有讽刺意味在的。要知道,宋弘说出糟糠之妻不下堂,拒婚公主的时候,汉光武帝问的正是,“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变得富贵之后更换圈子和妻子,不是人之常情吗?”。

  后世也确有人拿这二者相比,并讽刺王献之富贵风流一生,堪比石崇,死前说自己一生无颜对郗姊,实在伪善。

  不过,此处还需补充一点,从各方面嘲讽王献之的道德品行,算是后世士人很爱干的事。究其根本原因,是很多人认为他不敬父,一个人如若不孝,那自然全是缺点。

  这般一等一的大罪也不是空穴来风,毕竟此人可是十五六岁就劝告亲爹——您的字写成这样是不错但应该换换风格了。亲爹是王羲之还讲这个,确实能把一众士大夫气死,不骂不行。

  十五六岁的王献之,琅琊王氏最优秀的子弟,高迈不羁。这般高傲率真的人,请求王羲之写婚书,替他求娶表姐的时候,应当是真心愿意相守一生的。

  王羲之八个子女,都是郗璿所生。他还在世时,书法中也提到过“官奴妇”,“官奴小女”,可知王献之与郗道茂,是在男方十五六岁之时就已成婚,并生有一女。

  那时想必十分幸福。

  离婚这件事也不单是皇室施加了压力,谢安必有推手。

  谢安非常爱点鸳鸯谱,时常看不顺眼了又拆。王家子侄和谢家联谊的他拆了几对,包括自己女儿。王献之迎娶公主后多次升迁,也有谢安举荐助力。

  谢安对王献之来说亦师亦父,娶不娶新安公主,在皇权和父权的压力下,恐怕实在不是他能左右的。

  新安公主大概也不会快乐,就算不管这个男人对前妻的想法,他宁愿为后纳的侍妾写诗,在给友人的信中担忧小妾的身体,也不曾给她留下一个字。

  魏晋名士自然风流,王献之这样的顶级贵公子,自负才气,孤高不群,从他待家中其余姐妹的态度来看,还是个相当会和女性相处的人。

  王献之这家伙活该,值得被骂。王谢两家也不过鼎盛数十年,此后一切匆匆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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