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我们,分手吧。”

  阑尾,在人的身体内,也许是极少数的可以失去而不会对人体有什么不好影响的器官了。在英文里,这个器官的单词等同于“附属物”,大概也就是说,这个器官对于人体,的确也几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当然,割除阑尾也的确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外科手术了,通常做完这个手术,一个星期就能出院了。

  既然一个器官的失去都不见得会对人体造成多大的伤害,那么,一段看不见摸不着的感情,应该,也不是什么不能失去的东西吧?

  王晶这两天经常这样胡思乱想,这场突如其来的病,让她失去了一段无用的肠子;也终于,让她下决心放下一段让她神伤的感情。

  只是,她似乎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这种失去,比在手术台上挨一刀还要痛得多,手术的痛,有麻醉药可以缓解,而她此刻心里那种痛,仿佛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生生剜去一块似的,让她只觉痛不可当,并且完全没有好转的迹象。

  也许永世不能痊愈。

  她发出那条短信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两天过去了,竟然如石沉大海,正羽,全无反应。也许,这才是让她痛不可抑的原因吧。

  她不过是一时任性说了分手,他也就顺水推舟似的由着她。她对他,难道早就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人了吗?

  一切都象是一场轮回,十年前的旧事,又在一幕幕地重演。

  王晶躺在病床上,心如刀割。

  人们说,“百世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王晶与正羽,在人生最初识得爱情滋味的时候,便遇上了彼此,过了十年,在他们都以为终究是错过了的时候,又得以重逢,不能说没有缘份了吧?

  然而,终究是不能一生一世吗?如果想要一世,那还需要修炼多久?

  又或许,在现有的一世里,他们是不是,还需要等上一个又一个的十年?

  也许,命运原本给他们安排的缘份,在十八岁那年,就应该结束了,二十八岁的重逢,已经是一场意外,如果真的要等到三十八岁再来一次,只怕都已是“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