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奇迹小子(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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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下的狂热还没完全散去,金钟民上场后的一曲老歌,根本没有什么热烈的反响。其实说真的金钟民的歌唱功力还是相当不错的,要不怎么会是以后高耀太的队长。

  但是有时候观众就是这么奇怪,在迷上或看好某一个歌手艺人后,会无条件的喜欢那个人的一切,甚至是一些无伤大雅的缺点。所以当被金秀一的那个舞蹈征服震撼之后,对其他人的唱歌跳舞表演就会产生一定的比较性和潜意识的抵抗性。

  其实这是正常的,人的感情是复杂又单纯的,尤其是同性相斥,很难在喜欢一个男艺人和其风格之后,又马上再喜欢接受另一个风格不同的还处于竞争的男艺人。

  所以金钟民尽管已经很是卖力的演出了,但是场面还是有些冷清,**巅峰过后必然是低谷嘛,金钟民自我安慰着,但是他知道这场比赛他输了。实力上,他不妄自菲薄,并不逊色。但是观众的反响,他差的太多。这在某一种程度上也证明了市场更需要的是金秀一的风格。这也是同时出道的人,同样的努力,有的人就会比其他人获得的荣誉掌声更多,也许真的是天生拥有某些光环(气场?)吧。能让歌迷听众喜欢,其实也是一种了不起的天赋,很不幸,金秀一好像就拥有这种天赋。所以金钟民还是华丽的败退了。

  听到台上报幕和台下观众呼喝着他的名字,正在后台接受小卡等人的祝贺的金秀一,把一盘磁带递给小卡,示意一会要演唱的。小卡也没在意,只是迅速的来到了音响棚。

  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喝了一口水含在嘴里打了几转,咽下。是龙是蛇就看这一回了。

  当金秀一再次出现在舞台,立即响起一片掌声尖叫,甚至有人大声的喊着“金秀一,我爱你。”由于人声吵杂,金秀一甚至听不出喊这句话的人是男是女,真是让人听的胆颤心惊。

  “金秀一,再来一个。”

  “跳舞啊。拿话筒干什么?”

  “难道是想唱歌?”

  “太棒了,我喜欢他。”

  “”看着在台上有些不知所措的金秀一,主席台的李秀满端起茶杯,会心一笑,曾几何时自己第一次上台也是紧张的不得了。都说岁月如歌,但是这首歌却是不能倒退或快进的,年轻辉煌的岁月一去也就不在复返了!台上这个人,舞蹈方面也算别具一格,有些美国街舞机械风格,训练段时间出道的前景还是不错的。单人歌手已经物色到了一个bao宝儿,那么再加个男歌手也不是不可以的,就看他的资质到底怎么样了。

  “坏了,咱们忘了给他准备歌曲了。”李全忠急得满脑门的冷汗。

  “什么,我看他拿了一本录音带,以为你帮他选定歌曲了呢。”韩惠珍同样大吃一惊。

  “我哪想到今天会这么意外啊,原想在舞蹈上无论谁输谁赢,都不会再比下去了。谁想道那老家伙这么皮厚。”李全忠低声抱怨道。完全忘了是他自己使用激将法才让这场比赛继续下去的,当然,即使想起来,也会马上选择性的“遗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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