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104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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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三超市那几个人是我杀的。”男人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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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9月13日夜,东城区启工街6号门市魏三超市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店主魏明亮、其妻彭娟及其女魏佳艺被人残忍杀害。直至第二天上午七点,因为我和老罗的意外闯入,凶杀现场才得以被发现。

  警方勘验现场,共发现足迹六组,其中三组属于三名被害人,一组属于到店内买烟的老罗,足迹只到入口处,另有两组足迹主人不明,疑为凶手所留;现场遗留凶器一把,为单刃匕首,刃长10公分,上有指纹。

  三名被害人死亡时间为9月13日夜十时至十时三十分之间,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成年女性被害人及成年男性被害人均被割断颈动脉,幼年女性被害人心脏被刺破。

  现场没有打斗痕迹,从三名被害人的遇害地点判断,应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凶手,以购物为由进入超市,骗取男性被害人信任,协助凶手寻找某样货品时被凶手从背后下手杀害;留在门边收银台的凶手正面突袭杀害成年女性被害人;幼年女性被害人从内间外出查看时,遭凶手杀害。

  凶手杀人后,席卷了收银机内的钱财潜逃。超市未安装监控设备,未能拍下凶手的影像。

  案发时间段,我和老罗在办公室整理第二天出差要用的资料,大厦监控记录下了我们的行动轨迹,且我们的指纹与现场遗留凶器的指纹并不匹配,在经过四个小时的等待后,警方

  排除了我们的嫌疑。

  就在我们离开刑警队的时候,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男人投案自首,自称魏三超市的凶杀案是他做的。

  钟泽成,男,48岁,无业,已婚,家住魏三超市所在小区。

  钟泽成归案后交代,魏明亮(绰号魏三)开超市时曾向其借贷5000元,约定半年内归还,但已过去一年多,魏三仍未归还。钟泽成多次上门讨要,魏明亮均以资金周转不便为由,要求宽限几天。

  9月13日夜,钟泽成再次上门讨债,其时,魏明亮刚刚整理好当日营业款,足有万元之巨,但魏明亮却拒不归还欠款,称自己并不欠钟泽成的钱。

  两人发生借贷关系时,考虑到朋友关系,并没有留下字据。

  钟泽成愤而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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