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94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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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条生命的逝去伴随着的都是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

  消防员们停下了手中的工作,他们在矿井前站成一排,摘下了帽子,低垂着头;女记者不再说话,镜头里,只有阵阵呜咽和如泣如诉的风声。

  “这些人……”林菲撇了撇嘴,“做事还真是功利,尸体都还没见着呢,怎么就能放弃救援了啊?对于还活着的人来说,只要一天没有见到尸体,就不愿意放弃最后的希望啊。

  这要是在我们大天朝,是绝不会放弃的。”

  “是啊。”我摘下眼镜,随手抓过衣襟擦了擦镜片,“要是在我们大天朝,不管是一天一周,还是一月一年,只要没见到尸体,就绝不会放弃的。人们相信,只要还没见到尸体,就还有最后一线希望。所以啊,无论到什么时候,不管‘公知’们怎么贬损我们的祖国,真出了事,他们还是屁颠屁颠跑去找我们中国的大使馆。”

  “要我说,压根就不应该管那些人,那么不喜欢我们国家,干嘛还保留着中国国籍啊。”林菲撇了撇嘴。

  “因为别的国家也不要这种不要脸的人啊。”我哈哈一笑。

  “简大哥,你说……”林菲关了电视,问我,“荷兰的官方报告里,会不会也说死亡人数36人,绝不会超过这个数啊?在咱们国家总有这样的传言,死亡人数要是超过36人,就算重特大安全事故了,什么书记市长之类的啊,都要一撸到底,搞不好还得坐牢呢。”

  “谣言这个东西,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不过数字就不一定是这个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所谓36人的指标,从来就没有在我国的法律中出现过。

  “西方人也搞这套?”林菲面露惊讶。

  “西方人又不比我们高尚到哪去,和我们五千年的文化积淀比起来,他们更像是未开化的野蛮人。”我笑了一下,感觉有些累,昏昏沉沉的睡意骤然袭来,猝不及防。

  “对了,简大哥,我记得咱们所里,有一份矿难的档案,那案子,也是你和罗大哥办的吧?要不,你给我讲讲这个?”林菲一脸希冀地看着我,“闲着也是闲着嘛,你那个cpu再不用,就也离报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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