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71节(7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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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天明回忆,李保全曾多次威胁他们:“如果还不接受补偿条件并限期搬走,那会发生什么,我们也不好说。毕竟你孙女才上小学,还是个孩子,你也不希望她出什么事吧?”

  李保全作案嫌疑迅速上升,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传讯,并采集了检材进行同一认定。经鉴定,魏凤指甲内部分皮肤残屑为李保全所留,他鞋带的花纹也与魏凤脖颈上的痕迹吻合。

  同时,魏天明指控李保全除杀人外,还抢走了一样东西。那是一块孔雀石原石,价值不菲,一向由魏凤随身携带保管。魏天明称,这块孔雀石原石是他翻地的时候在院子里发现的,专家判断,应是从矿脉上自然脱落,换句话说,魏天明家的院子下可能隐藏着一条矿脉。这是魏天明敢于索取高额补偿金的原因。

  至此,李保全作案的动机充足,证据链条完整,事实清楚。

  他带走魏凤,试图借此威胁魏天明尽快接受拆迁条件。晚10时左右,或许李保全试图对魏凤进行侵犯,两人发生了打斗,打斗中魏凤抓伤了李保全,李保全愤而杀人。杀人后,李保全将魏凤装进纸箱,趁着夜色送至魏天明家门外,同时窃取了魏凤随身携带的孔雀石原石。

  法庭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保全犯故意杀人罪。被害人魏凤未成年,认定李保全故意杀人情节严重;归案后,李保全拒不认罪,无悔罪表现,应从重处罚;犯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李保全死刑立即执行。

  李保全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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