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第67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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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过程他却无比清醒。

  警方调取了理发店内的监控,将那个男人进行了截图处理,带给了赵芳的妹妹赵媛。

  经赵媛辨认,此人就是赵芳的前男友田力。

  赵媛回忆,姐姐赵芳与田力的交往并不幸福。

  两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初相识时的田力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对姐姐赵芳照顾有加,短短几天,便彻底俘获了赵芳的芳心。然而随着交往的深入,田力可怕的一面渐渐暴露,他不仅脾气暴躁,还有着极强的控制欲。

  甚至,赵芳每天穿什么都要征得田力的同意。正是花样年华,哪个女孩儿不希望穿得漂漂亮亮地走在街上,迎接路人们羡慕的目光呢?可赵芳不能,田力不许她穿得太过暴露、性感,不许别人看到她的美。

  他对头发更有一种近乎变态的嗜好,要求赵芳必须留长发,甚至不惜威胁赵芳,只要她敢剪发,就要杀了她。

  田力的作案嫌疑迅速增大,警方依法对他进行了传唤。

  田力承认,案发当天,他和赵芳发生了争吵。赵芳提出了分手,他尾随了赵芳,眼看着她剪掉了一头长发,他知道,这段感情再也无法挽回了。

  “所以,你就杀了她?”办案的警察冷笑,问道,“你是怎么杀人的,那些头发被你藏到了什么地方?”

  “没有。”田力摇头,“我跟着她到了巷口,去超市买了包烟,出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我猜她已经到家了,就回家了。”

  警方对田力的话进行了核实。巷口超市的老板回忆,那晚大约11点20分,田力进了超市,买了一包软包红塔山香烟,付的是一百块钱,因为柜台里零钱不够,他还特意回后面的房间找的零钱,前后大概花了十分钟。

  对于田力离开后的去向,超市老板并未在意。

  法医尸检赵芳的死亡时间在11点10分至11点30分之间,并不能排除田力的作案嫌疑。

  警方依法对田力的家进行了搜查,在衣柜内发现了田力在案发当天穿的t恤衫。胸口处有疑似血迹的污渍,联苯胺血迹预实验呈阳性,进一步鉴定证实,血迹与赵芳的血迹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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