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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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空山自小就是学霸,从考上外交学院,到进外交部实习,再到成为佛得角的随员,一路顺风顺水,按步就班。不会有人怀疑他是否有能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外交官,这实在是很显而易见的一件事。

  叶琛大学毕业后便自主创业,整日忙得不可开交,而雁空山由于远在海外,与国内有着九个小时的时差,两人不便联系,大概有一年都只是短信问候,还多是一个早上发,一个晚上回。

  叶琛记得特别清楚,这一年雁空山就给他打过两个电话。第一个是告诉他自己谈恋爱了,对方比他大十几岁,他很认真,是奔着结婚去的。

  当时叶琛就惊了。

  “你不是在佛得角吗?你对象是外国人?”

  “不是,是我上司。”雁空山语气平平。

  叶琛服气了:“……我怎么一点不惊讶呢。”甚至还想加一句“果然是你”。

  两人又说了些近况,说到雁新雨,雁空山请他代为多照看照看。

  “我姐你知道的,总是很要强。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多有不便,你有时间就替我去看看她,反正你也单身,不用避嫌。”

  雁空山话里话外透着浓浓暗示,叶琛挂了电话,心情十分复杂。他喜欢雁新雨,从高中,从她还是别人女朋友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了。虽然从没同任何人说过,但以雁空山对他的了解,怕是早看出来了。

  雁新雨与丁白舟分手后,他曾借着雁空山的名号探望过雁新雨多次,但始终没有勇气展开追求。

  雁新雨漂亮又能干,在哪儿都是女神级的人物,他一个一文不名的毛头小子,创业都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又拿什么去追求人家?

  手指悬浮在雁新雨的手机号码上,想了想又移开,最终也没将这通电话拨出去。

  而这也成了他此生最后悔的一件事。

  三个月后,雁空山再次打来电话,语气低沉得可怕。叶琛认识他这样久,从没听他这种语气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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