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精(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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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呈锦二十一岁,剃个寸头,晒得黢黑,穿件大花衬衫,墨镜一带,挺不像好人。

  彼时管文蓁还没爱上表哥,对这幅形象不敢恭维。

  他摘了墨镜朝她笑,从背后掏出个塑料枪,对着她滋一串泡泡,“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他是“很厉害的哥哥”,在世界上最好的大学读书。

  程宁是旱鸭子,程姨妈也只会刨水,她们永远在岸上闲聊。

  程姨妈想劝妹妹移民,但妹夫恃才傲物,既不接受连襟帮助,也不愿做二等公民,她恨铁不成钢。

  程姨妈转向管文蓁:“喜不喜欢国外呀?到姨妈那里读书,以后跟你哥哥上一个大学好不好呀?”

  管文蓁没得出结论,已经被陆呈锦牵走。

  他说:“我们去玩。”

  陆呈锦带着她在各个海湾扑腾,浮潜冲浪划小船。

  其中一个海岸设计欠妥,冲水处到停车场之间路段仍然有沙,管文蓁怕沙子蹦进拖鞋,垫着脚小心前进。

  陆呈锦一手拎浮潜装备,另一手兜住她大腿,轻易将她举到高处,她尖叫着圈紧他脖颈。

  第二天她主动朝他伸手:“抱我。”

  短短一周,管文蓁的初恋从无到有,顺理成章。

  一晃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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