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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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永明看了眼协议,露出了很意外的眼神。

  他本来以为这种“寻人机构”,是要收取大几万劳务费的,没想到上面完全没写,只是需要他们同意她可以把寻物的过程录成视频并发布到平台上,外加报销寻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条款写的很严谨细致,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时茵补充:“有视频作证,我不会多收你们的钱,这点你们可以放心。”

  “我是做自媒体的,这凌女士应该知道,录下的视频会作为我这边的视频素材,后期会发布在网络上,如果你们不想暴露隐私,后期我发布的视频会给涉及到的人员进行打码。”

  凌瑶只是摇了摇头:“这个没事,你想拍就拍,我只要能把孩子找回来就行了。”

  张永明也连忙点了点头:“我和阿瑶想的一样。”

  “好,既然说清楚了,那你们签个字吧,我需要照片还有他平时经常用的东西,像衣物或者被子枕头之类的。”

  “照片我发你,枕头我跟幼儿园老师打个招呼,你去取就行了。”

  “好。”

  凌瑶夫妇签完字就急匆匆地走了,说是要去接着张贴寻人启事。

  时茵看着平板上记录的消息,也是叹了口气。

  没想到她这第一单就是个失踪案,还是警察都没头绪的失踪案,这难度也是上的有点大。

  看起来不是很像什么绑架案,要不然早就联系这两人要钱了,也不像自己走失的,家长估计都把小公园翻了个底朝天,才四岁也走不到哪去。

  还是得实地看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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