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世祖 第748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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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已经不只发生过一次了,再是凶狠残暴的人,当被判役刑之后,也是屁滚尿流,惊惧不已,甚至有人直接选择自杀。对于有些人来说,宁愿被斩首。尤其是那些罪行深重,永远不可能得到释放的刑徒了。

  经过这么多年的进化与完善,大汉的刑罚,也基本可以笼统地分为四大类了。死刑自不用多说,往十恶上靠,直接叛死;其二流刑,主要针对于违法官吏以及犯行较轻者;其三便是大汉新时期下的劳役刑,也是刑徒产生的根源;至于那些笞刑、杖刑,恐怕是所有犯法者求之不得的处罚了……

  不砍头,不斫足,代之以劳苦役,这并不是朝廷的发明,学的就是暴秦。而朝廷在其中,显然是取利不少,毕竟廉价而没有任何限制的劳力使用,实在太难得了。甚至有的官员都有把天下的百姓都贬为罪民的偏激想法,如果是那样……

  当然,入了役刑,也不一定就是死局,毕竟,役刑也分许多种,最残酷的,当然属那些被判开山挖矿、修路筑桥的,也有相对轻松的,比如分到诸边营田屯垦,又或者充为官奴,判到职田务农等等。

  但永远只是相对,只要入了役刑,就别谈“轻松”了,让你到期满而没有累死,都属侥幸了。不过,世上总不缺偷生之徒,也不是所有人都对死亡没有畏惧,役刑再苦,只要有活命的机会,大部分人还是愿意苟且着的,否则大汉的刑徒营早就办不下去了。

  这,便是在许多人睁眼说瞎话的官员口中,大汉“宽刑简政”的真实写照。毕竟杀的人(民),确实很少,堪称历代之最,但是,这充满苦难的人世间,可实在有太多比死、比砍头更残酷、更痛苦的事情……

  不过,这样的刑制下,倒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至少,大汉民间的犯罪率是越来越低的,并且,也不是随便犯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得给你论罪判刑。

  而那过十万的刑徒之中,也不都是犯法的罪民,还有许多在大汉一统的过程中,那些不臣的将士、官吏、部族。

  比如回鹘人,在收复河西的过程中,除了被王彦升、郭进杀得血流成河,在后续的戡乱治安中,就有大量的甘州回鹘被贬为刑徒。

  同样的情况,还有云黔的夷族,岭南的蛮部,还有大量安南的土著……

  此时的弘德殿中,面对刘旸确认性的询问,慕容德丰答道:“臣仔细察看过,应当没有什么问题,事实俱在,证据充足,依法论死,只是,此番人数比以往稍微多了些!”

  “是啊!仅这第一批,就有三十多人?”刘旸显然抓住了重点:“都有什么人?”

  慕容德丰道:“除了几名十恶之徒外,有一部分是江南饥荒赈济中的贪墨之官吏,害民之贼匪。

  另外,便是陕州民范义超二十年前以私怨杀同里常古真家十二人,常古真年少得脱,去年此人长大,闯范义超府擒之以送长安,为关内布政使王祐受理。

  王使君察之,不仅判定犯义超死刑,还挖出了当初受贿庇护范义超的一些官吏,经审断,一并判死,因而牵连了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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