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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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闻之大惊,此句对仗工整,意境深刻,闲情逸致溢于词句,颇有古人风范。

  犀利是一种生活方式,山贼一直遵循这条原则,从他的外号上可以看出。高一的时候他的同桌S是个英语成绩很好的姑娘,据说给她十秒的思考时间她就能把打南边来了个喇嘛手里提拉着五斤鳎犸打北边来了个哑巴腰里别着个喇叭这种句子给翻译出来。根据S多次英语考试的成绩人送外号英语一百五。在一直被盛誉为英语二百五的山贼眼中,此妞宛如天神,恨不得把她的照片放大几倍挂在墙上以供瞻仰。于是不管在上课还是在可见他都贴着S探讨英语的学习问题,甚至守候在女生厕所那探讨。后来话题换成了人生和文学。众所周知,文学是很多纯情姑娘无限向往的东西,众所不知的是S并不纯情。

  当山贼要求S当他的压寨夫人时被婉言拒绝,原因是不喜欢山贼穿皮鞋不穿袜子。当然了我们知道这个理由不成立,不过需要的只是个理由。我们一直好奇S长成什么样子,每次山贼提到她时都一脸的陶醉,就差双手托腮深情望着窗外的蓝天。但是山贼总是哭丧着脸说一晃三四年都没联系都不知道S长成什么样子了,只记得她很漂亮。

  高二的时候分文理科,班上来了个漂亮的英语老师,本来线条就不错而且深谙化妆之道,班上学习英语的气氛顿时浓厚起来。于是我们在有生之年可以看见山贼抱着一板砖似的英语小说跑到英语老师的办公室去。

  几天后一封情书摆在英语的桌子上。

  当山贼伸长了脖子盼着英语老师给他点反应时,一个极其常见的画面令他极其绝望:一个两三岁大的小孩子牵着一个男人的手喊一个女人妈妈,而这个女人是英语老师。

  当山贼又浸入回忆像蛀牙一样不可自拔时,我们不由得佩服山贼的勇气之过人和身世之坎坷。有好事者如西瓜问那封情书是怎么写的,山贼扭扭捏捏地说是从徐志摩情书集里抄的。

  高三的时候都在冲刺高考。山贼所在的重点班竞争极大,山贼埋头苦干,班上一半的人叫不上名字,深以为耻,但无可奈何。虽然他理综和数学可以考得接近满分,但他的英语一直徘徊在及格与不及格的边缘。有次月考他惊奇的发现班上一女生居然英语不及格,他泪流满面的捧着这个姑娘的英语卷子呜咽道:终于找到同病相怜的人了。正准备贯彻《单身情歌》里“爱要越挫越勇”的精神,以相互鼓励之理由接近该姑娘。有天发现她进了男厕所,山贼大惊失色,但又不好意思说。后来发现她经常进男厕所,山贼怀疑她是不是有这方面的嗜好,经过一番追踪调查发现这个同病相怜的人是纯爷们儿,长得很秀气罢了。

  当山贼被我们灌得不知道自己是直立行走的动物时透露了这段秘史。这让我和西瓜一度怀疑他的取向问题。

  山贼说他没有读高四,我们很怀疑他读了而且在高四期间有更加匪夷所思的情史。

  我说:你这么喜欢跟英语有关的姑娘,咱学校不是有英语系嘛,你机会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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