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大方的认了啊!(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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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事厅里,伊菲森正驻足凝视着掛在墙上的地图,背着双手,眉头皱得特紧。锦辉和清晏则站在他身后。

  他不可能亲自去温德尔城谈判,更不可能跨过温德尔城直接去打最后一座城——天涯城。首先,就距离来说,温德尔城比天涯城距离维雅纳城还要近的多,温德尔城是依山而建的高城,沿着山腰本来就闢有的路,可以直达天涯城,这比从维雅纳出兵,翻过险峻的雪纺岭,或是走唯一的进出道路,绕一大圈去打天涯城还要方便许多。

  再来,他完全不认为潘希杰龙族会比离天还要好搞定。龙族向来骄傲,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化,平常也甚少飞下来和其他生灵打交道,大多待在龙界的天空之城居多。儘管潘希杰龙族算是在所有的种族里,对其他广大眾生,有较多交流往来的龙族,也嫻熟妖界通行的官方语言文字,但想跟他们打上一点关係,没有几爪真本事,你连他们的脚底板都休想舔到。

  而他开的条件是会帮助他们重返天空之城,也就是用黑森之剑斩开横在门前断裂的天维,让大门得以重新开啟。而在这之前,龙族还是能继续居留在城内。

  这个条件很像我跟你说等我发财之后会给你一大笔钱回家,所以在这之前就让我先在你家跟你挤一挤,儘管你家这房子是我被你霸佔的祖產。

  这条件的确是很可笑的,但问题就出在根本没有其他可用来谈判的筹码,龙族对财富宝物不感兴趣,对妖界的争夺战向来都是旁观者,因为帮助谁对他们都没好处,说到底,就是妖界不是龙界,这里不是他们家,他们在这里捞到的任何好处没办法真正享受和使用。

  否则他干嘛开这种连自己都觉得很白痴的条件,去说服一群会飞的大蜥蜴自愿吐出狼族的祖產城归原主?

  再说,断裂的天维是能够因为妖界结束乱世而重新自我修復,但起码还需要个十年,所以不如直接用黑森之剑劈开挡住的大门,但前提是要确保能抢在离天之前夺到剑。

  要不然,就是找出另一个能够重新开啟天空之城大门的办法,但除了黑森之剑,现在放眼世上压根找不到其他替代的法器办到这难事。

  结果想了一大圈,还是得照原本这个空头承诺当成条件去谈判。毕竟上次连见都没见到就吃了闭门羹,也无法确定龙族是否接受这个承诺,而且这次要多加码一个狼选。

  「锦辉,你代本王同清晏,十二天后,也就是下个月初,再去温德尔城谈判一次,谈判条件不变。此次本王会亲笔撰写文信,到时候呈上,也会授予你王权的红宝银戒。如果还是闭门不见,也不用囉嗦就直接回来了,若他们还有要求其他或不接受,随时快件回传讯息给本王。」

  「是,属下领旨。」锦辉和清晏同声道。

  象徵狼王王权的除了拼骨皇冠,就是红宝石银戒和蓝宝石金戒。这两枚戒指是高阳大帝和温德尔皇后的订情戒,当初高阳狼王把红宝石银戒指当做订情物送给温德尔,温德尔后来也回送了蓝宝石金戒。她死后,这两枚戒指就被高阳带走,当成王权的传承宝物。

  狼王通常会赐给狼后红宝戒,自己带蓝宝戒,如果狼后过世,或没有立新后,这两枚戒指就会同属狼王。当然,如果狼王特别心爱哪个妃子,也会赐她戒指。

  总之,派地位仅次于他的锦辉,加上首都城主清晏、他的亲笔御书、象徵王权的红宝戒,这次那些大蜥蜴总该要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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