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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滚去和你女朋友恩爱吧。」我将他推向那个女生旁边,然后笑着说:「电灯泡当久了也是会尷尬的好吗?」

  从那天后,我每天都以要练田径为由拒绝和他们一起回家。

  跑长跑的时候我总觉得心好累,有时还会跑着跑着就哭了,然后再笑着对别人说「刚刚汗竟然滴到眼睛里」的这种谎话。

  好痛苦。

  几个礼拜过后,谢承瀚再次于放学时刻出现在我的教室后面,正当我要走出去告诉他我今天要练田径时,他比我早一步开口。

  「我和她分手了,退社吧。」他的命令语气彷彿告诉我这件事没有商量的馀地。

  其实我早就退社了,因为那真的太让我心力交瘁了,无论是长跑还是短跑,只要我是一个人的时候,我就会忍不住去想他们两个人在做什么,是否笑得很灿烂。

  「我又不是你的宠物。」

  虽然我嘴巴上这么说,但其实心里是相当高兴的,就连收书包的速度都比平时快了很多。

  在那之后,谢承瀚交女朋友的规定多了一条──季语晴第一,其他人第二。

  现在想想,也许我当时就喜欢上他了,只是自己完全没有发现而已。我以为我的不平衡是因为自己得一个人回家,但实际上那是因为我嫉妒那个女孩的「正大光明」。

  我嫉妒她可以名正言顺地和谢承瀚撒娇,而我不行。

  不,也许我可以,只是我拉不下脸来罢了。

  □

  我把昨天谢承瀚回来的事情告诉沛嘉,她点了点头,问了一句「你还喜欢学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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