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拾(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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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篇为蔡志谦视角)

  家境富裕伴随着的菁英教育,牙牙学语的时候,我便明白了这辈子别想从家里感受到点滴温情。父亲夜宿不归,他基本上不踏足我的成长,母亲慈爱笑容在徒守偌大洋房的岁月里不着痕跡地被洗净,终究归于一成不变的木然萧索,连带着唯一的儿子,也不要了。

  男孩子的叛逆期,我没有。

  发了疯似的渴望成年,我不屑倦鸟恋旧林那套,更别提落叶归根。比起被遂的命运,我更爱掌控主动权,创造所望,管他在不在礼俗里面。感情这样虚幻縹緲的东西,我嗤之以鼻、冷眼相待。谁想到,死水在那一张明媚笑容前,不知所谓的活了起来。

  好拙劣的接近。

  这是第一印象,无语的看着皱皱巴巴扔过来的纸条,娟秀的字跡实在和那傻笑的女孩不合。

  这是干嘛?捨身为友?

  可那人有真正把她当朋友吗。

  最最厌烦的那套,这个叫做林雨惟的傻子。

  我看着她眨着灵动清澈的眼睛朝我笑,瞧她挽着小巫一脸满足,望她在许凯的凝视下故作镇定,侧脸和耳根却悄悄的红了。谁会看不出来她满腔情意?死鸭子嘴硬的模样,在眾人眼中或许没什么,我却觉得碍眼至极。

  滥好人。

  不生气、不碎嘴、不拒绝。最初她是受欢迎的,被各个小团体欢迎、接纳。可是,非黑即白,灰色地带并不被认可,时间一久,成了荒芜。间话就是从这里开始飞窜,那双再纯净不过的双眸,渐渐的黯淡了下来,曾意气风发的那簇火焰、那样美好晶亮的东西,被什么给洗淡了。

  我讨厌那样。

  不知雨惟好奇过没有,我的容许,有多么破例。

  想看她眉飞色舞的说着远大抱负,想听她嘰嘰喳喳聊着日常琐碎,想让她继续扭动着圆润身躯,无烦无忧的跑跳下去。没有什么特别的心思,单就喜欢那张灿烂纯粹的笑顏,以及她眼里那样闪亮的光点,那是我再也挽不回也无力补足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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