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2-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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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静静地回答她不用,告诉她自己只是心情不好而已,没什么事,更何况我不太想让他知道。

  我准备出门去学校,毅佩还趴在那盯着我。

  她真诚地说,「心情不好要说。」

  我有点感动,一个人在外地读书有个朋友会担心你的感觉很好。并不是潘薇不好,她偶尔也会关心关心我,只是比起这种事,她更关心我能不能和她一起去联谊,或者有没有报告可以抄。毅佩和我虽然只是邻居的关係,但这种直接的关怀还是让我感到心头一暖。

  我笑笑,话锋一转,「我今天会煮饭。」

  她马上就开心了,最近忙着重补修的她好久都没吃到什么好吃的,说了一句:「记得带回来给我喔。」然后欢欢喜喜地关上门睡回笼觉去了。

  才刚到学校就收到司马言光传来的讯息,说他们今天有报告要讨论,会带同学回家吃晚饭,要我买好东西在超市门口等他来接,不要提着大包小包乱跑。

  我想起昨天买的那一堆卫生纸还有一大罐大概可以洗上一年的洗衣精还在我家,便决定下课先回家一趟把东西运到他家,接着再到超市买东西。

  逛超市其实是一件很疗癒的事情,就算没有要买,置身在这个有冷气又什么都有的空间里就彷彿货架上所有东西都是自己的,有种女王一般的感觉。尤其是现在的超市已经进化得跟便利商店没有两样,对我来说最方便的是它24小时都有开,不怕买不到食材。

  上次回去时妈要我回家燉个牛肉给爸吃,方偃月也和我一起去了,她一进家附近的超市就发现自己无事可做,买菜她不懂,她从来只负责从我的便当里偷来吃,所以只好百无聊赖地左逛逛又晃晃,这边试吃一下、那边溜达一会儿,最后还跑去和试吃柜的阿姨聊了起来,两人很熟的样子。

  等我挑好东西去找她,才刚靠近就听见那阿姨说那个高高瘦瘦的男生昨天还来找过你,她立刻吓得胆都掉了,拉着我去结帐,只想赶快离开这个地方。

  方偃月有一个陋习,就是爱离家出走,据说从小开始百离不厌,七岁躲溜滑梯,十七岁就泡便利商店。司马言光还曾经就这点难得地夸奖了我一次,说还好你不像那个神经病一样爱到处乱跑。

  其实这也是天性使然,我就一个爱待在家的宅女,放假什么地方都不想去,更何况离家出走这种技术难度这么高的事,光想想都嫌累。

  她大概是又和她男朋友吵架了,每当她听见我说男朋友这三个次,她都会气呼呼地说,他不是我男朋友,就算我喜欢他他也不是我男朋友,然后再反过头来说,倪若凡你先担心自己吧。

  看她这么激动我也不回嘴,反正也吵不赢她,觉得他们这样偶尔闹闹生活才多点乐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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