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团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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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这个方法可行。」

  这个想法一被提起,她妈妈也表示讚成,本来心里早已将崔敏珠视作自己的女儿了,倒是朴永勋的父母不敢答应,因为他们知道善美一家是北朝鲜的第一家庭,表示不敢高攀,还亲自到善美妈妈的跟前磕头谢罪。这件事实在让人非常头痛,于是我们努力在双方长辈面前陈述客观事实,开导观念,终于让朴永勋父母点头答应。于是依照朝鲜的古礼,善美的妈妈先认崔敏珠为义女,和善美以姊妹相称,然后小春的妈妈当媒人,介绍朴永勋和崔敏珠认识,再由双方家长出面商量文定与结婚事宜,反正大家都住在一起,这些事情很快就搞定了。

  我乐于筹办他们的婚事,这不仅在帮他们,也在帮我自己。我帮朴永勋一家四口另外租房居住,还担任幕后的金主,负责提供首饰礼品和所有的开销花费。由于双方都是北朝鲜人,我完全不了解风俗习惯,只对善美提点了两个原则:

  「不用铺张,但是第一家庭嫁女儿的威仪要有;要将朴永勋父母的面子做足,免得在新娘面前矮人一截。」

  这场婚礼就是我与善美婚礼的前哨战,是最好的观摩时机,也是我要在善美妈妈面前展现自己的绝佳机会。我大手笔包下了俄罗斯最大的韩式料理餐厅做为婚宴场地,邀请俄罗斯大学化学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过程非常顺利,宾主尽欢,只有一件事让我颇不习惯,就是金○恩既做为女方名义上的家长,又做为大家的最高领袖,在婚礼的过程中不论主客,大家都要向他的掛像行多次的鞠躬礼,弄得在场参加的俄罗斯师生和我非常尷尬。

  搞定朴永勋和崔敏珠的婚事之后,我心中充满自信,原以为自己和善美及小春的事也会很容易,可以比照办理,没想到提出后却遭到双方家长的强烈反对,尤其是善美母亲的反对更是激烈,毕竟是北朝鲜第一家庭,虽然落难了,贵族作派仍在。她认为我既没有父母来主持婚礼,又一次要娶两个,她的女儿绝不可能做小,因而抵死不答应;小春的妈妈虽没有坚持一定要长辈主婚,但是坚持小春要当妻,善美只能当妾,凡事讲求先来后到。这种对传统的坚持让我简直快要抓狂,只差没有叫瓦列里再把她们各自的妈妈送回去而已,虽然我也曾这么认真想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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