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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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分都会吧。

  那会心一笑也代表着一种长大呢。

  我有问过张怡淳,为什么十多年后在接骨所遇见我,明明说了再见却还留在那里等我呢?

  她说:『十几年前掉了的宝贝,十几年后能捡回来,谁会不低头一拾呢?』

  前面说过,育佐结婚那年,我们三十岁。

  应该更强调一点说,我们「都」三十岁了。

  那时我跟张怡淳已经在一起三年,没吵过架,没生过气,彷彿那个註定要陪着自己过一辈子的人,在十几年前就已经遇见了,却把对方搞丢了,十几年后又不小心捡回来一样。

  「註定的啦,跑都跑不掉。」伯安说。

  是啊,伯安,你真是神算。国三那年就让你参透了註定的真理,你大概是神仙转世投胎的吧。

  所以,我跟张怡淳什么时候结婚呢?

  就如我回答育佐跟伯安一样的话,这要问她才对。

  我不是开玩笑,我说的是真的,应该要问她才对。因为我早就把求婚戒放在她每天都能看得到的地方,也就是她化妆檯的抽屉里面,但是她偏偏都没发现。

  我在戒盒里面,还写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放学后,到活动中心后面的大树,有话跟你说。」

  我猜,依她的聪明,一定会知道我的意思。她一定会在放学时间,回到我们国中母校,在活动中心后面的大树上,寻找我要说的话。

  而我在那棵大树上,用立可白写了「我在灯火阑珊处」七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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