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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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年不见,张怡淳还还是很美。对啦,我是用「美」这个字。

  国中时被她甩了那一巴掌之后,那阵嗡嗡作响的痛觉在我心里活了十二年,在接骨所遇到她时,我都还能感受到那阵痛觉。

  所以当她跟我说要离开接骨所时,我心里又有另一种痛觉。

  这痛觉跟十二年前的是否一样,我分辨不出来,就像我分辨不出喜欢跟爱的差别是一样的。

  我问过张怡淳,你觉得喜欢跟爱的差别在哪里?

  她说:差别在使用的时机上面。

  然后我花了五秒鐘想通了这句话,并且在想通的瞬间原谅了许媛秀,而且不是普通的原谅,是打从心里原谅,并且在原谅她的同时,也爱上张怡淳。

  张怡淳的爱情故事跟我差不多,她在大学的时候被劈腿了两次,让她一再地怀疑自己是不是个笨女人,因为男人总是告诉她「对不起,我很喜欢你,但我比较爱她」,她一度相信了喜欢跟爱的差别。

  『后来我就知道了,那只是使用时机上的差别而已。你还想跟这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你就是爱他,你想跟他分手的时候,就剩下喜欢了。』她说。

  那天,我在接骨所里跟她交换了手机号码。

  我问她说,这表示要继续联络吗?她说不是,是要让我好好地记住这支电话,但是不准打。

  我把遇到张怡淳的事情告诉伯安跟育佐。

  当时伯安正在骗小孩,已经一岁多的小伯安变得很爱讲话,虽然说什么完全听不懂,就是咿咿呀呀这样,叫爸爸的时候都说「八」,叫妈妈的时候都说「麻」。

  「所以她把电话留给你,却叫你不准打?」

  「对啊。」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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