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撸(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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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年前,她们仨自驾去乡下玩,偶遇到一片漂亮的草地,就一起下车拍照打卡,明明拍照时只有三个人,但拍完后,她们却发现照片多了一只小狗狗。

  特别喜欢狗狗的黎芙一直摸它,问它叫什么,住哪。

  只是,她也发现小狗虽然长得好看,但毛发很脏。

  英国几乎很少有流浪狗,因为每个人都很喜欢狗狗,甚至一家之中,狗狗的地位会比主人还高。一开始,黎芙以为它是从谁叫走丢的,直到它的主人出现,让她惊呆了,因为它的主人是一个流浪汉。

  “走吧,走吧。”当时,吴诗立刻拽走黎芙。

  但黎芙觉得流浪汉好像有话要和自己说,果然,她的直觉是对的,流浪汉说自己无家可归,怕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但不想扔弃自己的狗狗,问她,能不能领养它,让它好好活下去。

  吴诗提醒黎芙,“你别太善良了,你就是想领养,你放哪养。”

  可能是见狗狗和黎芙很有缘份,安娜姐提出,把狗狗养到她家。

  于是,这只流浪的史宾格犬,从可怜虫摇身一变,成了受宠的宝贝。

  黎芙还给它取了一个很可爱的名字——小泡芙。

  如果不忙,黎芙每天都会去安娜姐家和小泡芙玩,不过安娜姐最近怀孕了,她的丈夫是一位很传统的华人,尤其是对动物的观念更传统,为了妻子的身体,他并不想让家里有任何宠物的存在。

  小泡芙本来就是寄人篱下,黎芙很理解。

  她牵着小泡芙从安娜姐家溜达回学校,但宿舍不让养宠物,她只能再想想别的办法。小泡芙是一只很乖的狗狗,毛发也被安娜姐收拾得很顺滑,哪还能看出当初是一只流浪狗。

  走累了,黎芙带着小泡芙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

  小泡芙跳到椅子上,安安静静的趴在她的腿上,晒着初夏午后温和的阳光。她想,与其再委托朋友,不如自己租房让小泡芙能自在的呆着,她愿意用奖学金还有补习存的钱,给小泡芙一个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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