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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走着走着,大小姐嫌累了,路不好走,又这么远,她站在原地开始冲着孟长安发脾气:“这也太远了!我不想走了!”

  孟长安顿时苦恼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哄这娇滴滴的大小姐,“很近的,再走会儿就到了。”

  像他们这样干习惯农活的,这点路算啥,可细皮嫩肉的首都姑娘自然不同,走两步路就嫌累。

  最后,大小姐左右看了一圈,那天生波光潋滟的桃花眼扫视到男人们身上,男人们纷纷紧张不已,又期待她选中自己,又怕她不选自己。

  宋早早看了一圈,不高兴地撇嘴,都是歪瓜裂枣,长得又黑又瘦也就算了,脸也不好看,看来看去,也就这个大队长跟这个凶巴巴的男人还算合眼,她天生爱漂亮,跟在身边照顾的人都得长得好看,对丑人嫌弃的要命,甚至不稀罕他们靠近自己。

  于是指着徐砚的鼻子:“你,停一下,我要坐在箱子上面,你拉着我!”

  徐砚闻言,沉默地看了她一眼,停了下来,宋早早高高兴兴坐到箱子上,她今年也才十六岁,在家里被养得跟眼珠子一般,个儿也娇小,坐在箱子上都没能增加多少重量,徐砚拉着箱子的速度丝毫没有降低。

  但是坐着坐着,大小姐她琢磨出味儿不对了,这硌屁股呀!路太差了,坐在箱子上的确是不用她自己走了,可是太颠了,颠得她好痛。

  “停停停停停——”

  她拍着徐砚强壮的手臂要他停下来,两只脚沾地的时候差点儿没站稳,好险倚住了徐砚结实的胸膛,这才没有摔在地上。

  虽然这人穿着破褂子,眉眼也很凶,但意外的是身上并没有异味,明明汗水四溢,却一点都不脏,宋早早喜欢干净好看的人,简而言之,她是个死颜控。

  因为自己天生就是大美人,所以也要求身边的人得漂亮,丑人她连说一句话都懒。

  周围的女人们都觉得这城里来的大小姐太能折腾了,他们北山村也不是没有城里来的女知青,可哪个像她打扮这么鲜艳,像她要求这么多?男人们却觉得人家不愧是大小姐,连颐指气使都显得理所当然,恨不得跪在地上膜拜她。

  “你,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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