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8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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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间,诸匪盘踞,公父携刃械往来诸寨间,得号“悬天鹞子”,多与匪交,至论昆仲。

  人畏其途若蛇蝎,而公父故无恙。

  亦收诸匪赃私,货以分成。侗寨赖公父得活,诸匪亦赖公父得存,为相生也。

  公少即壮,从父习内家苗拳,飞灵精捷。度山越水,似步闲庭。

  或有较拳,然莫有能当。

  早六岁时,曾与父携资货过悍匪李二毛子寨,李二毛子沥酒三筒,以难之。

  公举筒立尽,李二毛子方讶其壮,旋呕,实未足饮。

  诸匪皆笑,李二毛子独爱其智。

  留公于寨,遣其父,日授技,以待父归。

  公术益进。

  公豪侠自任,峒民但有忧患,未敢求父,皆白公,公视若己任,好义急公,其年虽幼,然峒民钦服。

  新朝立,诸匪消弭,盐道改辙,峒仅以农事为营,日贫。

  即长,父没,峒人共推公,立为主。

  公乃年蓄五猪,遇节腌之,然至亲者亦不得食,留为侗寨缓急之用。

  闲则入山为猎,以敷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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