迢迢有礼 第31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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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最后宣布赛程结束,进入评委的投票述票环节。

  这场比赛的胜者毫无疑问是反方,五名评审在述票环节中都无一例外地提到苏迢迢的结辩,一致认为这样极具感染力的呼唤打动了他们,让他们听到了在性别议题下作为女性辩手应当呈现出来的态度和价值思考。

  夸完之后才开始逐条分析陈词以前的几点交锋,最后以法学院压倒式的9:0获胜。

  至于这场决赛的最佳辩手,在苏迢迢结辩强大的情绪输出下,也毫不意外地判给了她。

  每年的“争锋杯”都会给决胜队伍颁发奖杯和奖金,此外还有决赛最佳辩手的奖状,只是后者的分量比较轻,是优先颁发的,李三当时在台下听到自己作为颁奖嘉宾的名号,“呲溜”一下就跨上了台,喜气洋洋地双手接过奖状,再双手递给苏迢迢。

  然后非常理所当然地从主席手中接过话筒,即兴发表了一篇“对今天这个辩题我也想讲两句、小苏同学今天发挥得很精彩真是英雄出少年、法学院蝉联三冠我作为指导老师也深感荣幸”的演讲。

  说完后还嫌不够,又顺势把话筒递给苏迢迢,大手一挥,示意她乘兴也讲两句。

  苏迢迢当时都被他看愣了,正常比赛流程里根本没有这个环节,然而思索片刻后还是接过了话筒,抬起脸面向观众。

  她一直以来的自我认识都很清晰,那就是吃不得闷亏、受不了委屈,不平则鸣。

  于是眼下她也顺着自己的意,近乎出格地在这样的场合上开口:

  “在今天的比赛开始之前,很多同学在听到我的名字之后反响很激烈,我知道是为了什么,所以刚好借着这个机会,澄清一点最近关于我的传闻。

  “我之所以能作为一个大一新生站上‘争锋杯’的舞台,仅仅是因为我的实力足够让我站在这里,没有任何其他原因。”

  “所以对于那位恶意造谣者,不管你现在在不在台下,我都在这告诉你,我和几位同样被你恶言中伤的受害者,已经收集了你在信息网络捏造损害我个人名誉的事实证据,包括它在各个渠道平台上的转发量和阅读量。你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诽谤罪。

  “而根据我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对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学生,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此,我、法学院队长陆礼、国关院队长余嘉清以及哲学院队长谢昂然已于昨天将此事整理上报给教务处,同时将会报警立案,以法律作为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道歉,只接受造谣者为此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最后,法学院的院训是‘博学明知,尚辨明思,崇法明理,审慎明事’,这是我们辩队的开场词,在这里,我也同样把这句话送给在场的各位,与你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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