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招娣的重生 第171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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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太点点头,回一个眼神,嗯,你猜的没错。

  余自新顿时感到刚下肚的茶点变成一群蝴蝶,扑棱扑棱飞。

  她和秦语交往了快五年,虽说细算下来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共度,但长距离恋爱确实辛苦。这份辛苦也让感情更珍贵,两人都小心呵护。不过,总归少了些烟火气。

  秦语不久前过了四十岁生日。这两年他渐渐流露出想要过稳定家庭生活的意愿,想要每天都能看到爱人。他喜欢小孩子,在街头看到带婴儿的父母会不自觉微笑着目送很久。他还养了一只西班牙长耳朵猎犬,取名叫“碧碧”,他喜欢抱着狗狗说话,亲吻小狗脑袋,自称爸爸。

  但是,余自新喜欢什么?余自新想要什么?

  跟帕斯卡太太告别后,她问自己,我还想结婚么?想生育孩子么?

  一直问到现在。

  她的答案每次都一样。

  她更享受眼下的生活状态。结不结婚无所谓,但重点是,她不想再生孩子了。

  在只有她知道的时间里,她有过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给了她极致的爱,让她变得勇敢坚强,无所畏惧,可也让她感受到了极致的痛。

  世间没有任何一种痛苦能超越一个母亲握着孩子的手目睹她死去的痛。

  她不想再尝试一次了。

  很多神仙眷侣也终身没有要孩子,比如温莎公爵和夫人,但她知道秦语是想要孩子的。她不想改变他。这对他是不公平的。但她又贪恋他。

  2007年圣诞节,秦语在卧室里放了把红色的大伞,打开后伞里挂了支槲寄生,他把伞举在她头上,从内袋里拿出一支小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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