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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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勒里暴躁地按着汽车喇叭,闪过一辆错愕不已的锐箭牌汽车:「这留后面再讲,我先说,凶手犯案时显然没穿衣服,这得找到原因,于是我问自己,凶手真的没穿衣服吗?是的。那在这桩深思熟虑的谋杀案中,凶手为什么必须赤裸着身子来杀人呢?现在,我们都知道了,凶手的确在杀人后取走了全部衣服,正常来说,我合理的认定是,凶手一定欠缺他从马可身上弄来的这一些衣物,否则他根本不必如此费事,事实也是如此,他杀人之时身上没衬衫,没领带,没外套、长裤、袜子甚至内衣,当然,他没带走马可的帽子和手杖,但这并不是说,凶手是如我前面所描述的那样,身上一丝不挂,却诡异地戴了帽子、拄着手杖前来,这太可笑了。真正的理由是,帽子和手杖凶手并不需要,所以没带走,如此而已。好啦,通过上面的讨论,凶手到这海滩边的露台来杀人,他还可能穿什么样其他的衣服呢?」

  「嗯,」法官沉吟着,「其实你可能不该忽略,比方说这种可能,游泳衣什么的。」

  「说得好,但我并未忽略,事实上,他极可能穿泳装来,穿泳装加浴袍,或甚至只一件浴袍。」

  「那——」

  埃勒里虚弱地说:「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得到初步结论,他拿走马可的衣物是为方便脱逃,但他要是穿着泳装、泳装加袍子,或就是一件袍子,这方便他脱逃吗?答案是当然方便。」

  「我不认为,」法官反驳,「如果说他没——」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我老早已仔细分析过各种可能的质疑了。如果该凶手杀了人之后是由露台逃回屋里,不管他原先身上穿的是哪种——泳装、袍子,或两者皆有——对于他而言都没什么不对,因此,他也就不必费事去弄马可的衣服,毕竟,这样的服装丝毫不引起注目,就算被谁撞见,也简单一句『去游泳』就可打发掉。你也许会接着追问:如果他杀人之后,不是逃向屋子里,而是反其道而行地往公路那头跑

  在杜森伯格隆隆有力的引擎声中,两人沉默着。

  好半晌法官才幽幽地说:「我懂了,从约翰·马可的全身赤裸,可直接推断出凶手的全身赤裸,非常聪明,真的非常聪明,继续吧,孩子,这可真是不寻常啊!」

  埃勒里却有气无力,他看来累坏了,真他妈好个度假!

  他心想。但他还是鼓足勇气讲下去:「跟着来的问题当然是,如果凶手光着身子而来,那他从哪里来?这是整个推论最简单明白的部分,他不可能光着身子从屋里下来,不用说;同理也不可能如此从公路进来,光着身子而来只可能是第三条路径——海。」

  麦克林法官把跷着的长腿摆好,转过脸来看着埃勒里:「嗯,」他直截了当地说,「我们似乎已然挖掘出一个智者的人性弱点来了,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会儿,你费尽心思证明出凶手来自海上,但那才是星期天的事,那时我听到的是,你同样费尽心思证明出凶手哪里都可能,就是不可能来自海上。」

  埃勒里的脸刷地红了:「没关系啊,再说啊,再哪壶不开提哪壶啊。你该记得吧,昨晚我曾说过我承认在此之前的推理犯了个严重的错误,没错,我是如此『证明』过,此事也将成为我内心一座永远竖立的纪念碑,好让我时时忆起自己那个思考不周的时刻,这也可让我自我反省,没有什么推论能保证不走上歧途,我们只能期盼——这的确是整桩谜案中我最要命的失手之处,你应当还记得当时我的所谓『证明』基于两大理由:第一来自马可自己,在遭到袭击之前,他在露台写一封非常私密的信函,注明时间是凌晨一点且提到他是单独一人,这无疑摆明了写信在前、谋杀在后。如果谋杀在后,那也摆明了谋杀是发生于凌晨一点之后,然而,凌晨一点时潮汐已退,沙滩足足露出了宽达十八英尺以上的沙地,且没有足迹在其上,因此,我理所当然认定,凶手不可能来自海上,而是来自内陆,走小路过来,这么说你清楚我犯错的必然理由了吧?」

  「坦白说,不清楚。」

  埃勒里又一叹:「这很简单,只是有陷阱,我一直没能看出来,直到我最后一次推论时,才猛然醒悟到这前提可能有问题,逼我再从头仔细检查一遍。错误之因很单纯,因为我直接由马可的话语来推断:在凌晨一点时他独自一人在露台。他说他独自一人,然而事实上他这句话——尽管他绝不可能扯谎,也没任何理由扯谎——并不是真的,他只是认为自己独自一人罢了!两种不同情况——他认为自己独自一人,以及他的确独自一人——导致同一种结果:他能安心坐下来写这封见不得人的信。我的愚笨是并未把另一种可能状况也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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