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2 / 2)
没死,枪侠回答。透过眯缝的眼睛,他看见警察正向这边过来,枪口还是朝外端着。比他先前在枪店里碰到的那两个要年轻,速度要快。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神枪侠。莫特——罗兰都在这一个身子里——本来应该挂了,奄奄一息,或至少是受伤不轻。安迪·斯坦顿是想一枪了事,他的子弹穿过莫特的弓箭牌衬衫左边口袋——但也就到此为止了。两人的性命,外在的和内在的,都被莫特的打火机给救了。
莫特不抽烟,但他的老板——莫特相当自信地打算在明年这时候坐上他这个位置——是抽烟的。莫特买了一个两百美元的登喜路银质打火机。他和弗莱明汉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给他点过一支烟——因为这会让他看起来像个马屁精。只是有一次,就那一会儿工夫……通常当某个上司在场时,他拿出打火机表现一下,会得到的良好效果是:a)杰克·莫特不张扬的礼节;b)杰克·莫特的绅士品味。
考虑周详方能把握一切。
这回把握的可是他自己和罗兰的性命。斯坦顿的子弹击碎了银质打火机而不是莫特的心脏(这只是一种普通型号,莫特对名牌商标——著名的商标牌子——有着强烈爱好,但只停留于表面)。
不消说他也稍带受了伤。当你被一支大口径手枪子弹击中时,就没有什么毛发无损的道理。打火机在莫特胸前狠狠撞出一个窟窿。打火机本身碎了,莫特的皮肤上划出了几道伤口;一块银质碎片几乎把莫特的左乳头一切两半。灼热的子弹点燃了打火机内液体燃料层。只是当警察过来时,枪侠还躺在那儿,纹丝不动。那个没有开枪的警察在向人群高声呼喊,嚷嚷着要他们靠后,靠后,真他妈的。
我着火了!莫特尖叫道。我着火了,让我出去!出去!出去——
枪侠依然躺着不动,倾听着那两个枪侠沿着通道过来的脚步声,根本不去理会莫特的嘶叫,也全然不顾胸前突然蹿起的那股煤焦油和皮肤焦灼的味儿。
一只脚滑到他胸部下边,当这只脚抬起时,枪侠听任自己被软塌塌地翻了个身。杰克·莫特的眼睛还睁着。他那张脸松弛地垂落下来。打火机的残屑还在燃烧,但刚才在火里尖叫的这人已经没有声息了。 ↑返回顶部↑
莫特不抽烟,但他的老板——莫特相当自信地打算在明年这时候坐上他这个位置——是抽烟的。莫特买了一个两百美元的登喜路银质打火机。他和弗莱明汉先生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给他点过一支烟——因为这会让他看起来像个马屁精。只是有一次,就那一会儿工夫……通常当某个上司在场时,他拿出打火机表现一下,会得到的良好效果是:a)杰克·莫特不张扬的礼节;b)杰克·莫特的绅士品味。
考虑周详方能把握一切。
这回把握的可是他自己和罗兰的性命。斯坦顿的子弹击碎了银质打火机而不是莫特的心脏(这只是一种普通型号,莫特对名牌商标——著名的商标牌子——有着强烈爱好,但只停留于表面)。
不消说他也稍带受了伤。当你被一支大口径手枪子弹击中时,就没有什么毛发无损的道理。打火机在莫特胸前狠狠撞出一个窟窿。打火机本身碎了,莫特的皮肤上划出了几道伤口;一块银质碎片几乎把莫特的左乳头一切两半。灼热的子弹点燃了打火机内液体燃料层。只是当警察过来时,枪侠还躺在那儿,纹丝不动。那个没有开枪的警察在向人群高声呼喊,嚷嚷着要他们靠后,靠后,真他妈的。
我着火了!莫特尖叫道。我着火了,让我出去!出去!出去——
枪侠依然躺着不动,倾听着那两个枪侠沿着通道过来的脚步声,根本不去理会莫特的嘶叫,也全然不顾胸前突然蹿起的那股煤焦油和皮肤焦灼的味儿。
一只脚滑到他胸部下边,当这只脚抬起时,枪侠听任自己被软塌塌地翻了个身。杰克·莫特的眼睛还睁着。他那张脸松弛地垂落下来。打火机的残屑还在燃烧,但刚才在火里尖叫的这人已经没有声息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