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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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卷 。

  王诩和猫爷在伦敦的住处,虽然我没写具体地址,但大家想得确实没错,他们的房东“郝德森太太”与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房东同名。

  第三章 ,王诩用的名字,罗文·艾金森,我知道许多人不认识他,但你们一定认识他塑造的角色——“憨豆先生”。猫爷则是继续沿用金刚狼之名,洛根(我查了很久,找不到金刚狼全名叫什么,洛根也不知是名还是姓)。

  第五章 ,王诩模仿的是绿灯侠,原版的完整动作应该是,用右手上的绿色戒指去触碰左手上的绿色灯笼,然后义正言辞:“无论光明的白昼,还是漆黑的夜晚,一切罪恶都将无所遁形。”

  第九章 ,艾琳·琼斯女士,原型是《福尔摩斯》中的艾琳·艾德琳,她们宅邸的地址都是相同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读一下那个故事,在书中,这位女士和最近的电影《大侦探福尔摩斯》中的艾琳绝对大相径庭,她和福尔摩斯也并没有什么过多的纠葛。

  关于开膛手杰克的案件,我查了很多资料,并将《血字的研究》与其结合,擅自结了案,当然,我这是小说,只是胡扯,如果有资深侦探迷看了觉得不喜欢,大可以做一个写着我名字的布娃娃,每天用针戳两下,用拖鞋抽一抽,我罪有应得。

  第三十一章 开始,王诩说了许多《教父》系列的经典台词,我对原句多少都做了些改编,使其出现不会太突兀。

  第八卷 尚未完成,我在此就不进行列举了。

  现阶段来讲,比较明显的,还有不那么明显的恶搞我差不多都指出了,喜欢本书的朋友,希望你看了以后能够有所收获。

  最后,请那些看完以后认为我这篇文字是在凑字数的朋友注意了,有时你看穿了某件事的本质,未必要讲出来的,那样,你就是一个厚道的人了……

  完本感言

  如各位所见,《鬼喊抓鬼》的故事到此便告一段落,因为产生了“一定有很多感慨可以写吧”这种错觉,所以我就弄出了下方这坨被称为完本感言的文字。

  不过……话说这真的有必要吗?写这种文章就好像是作者做了什么很了不起的事情,非常想跟那些没做过的人来炫耀一下的感觉呢……

  嗯……

  首先,在我正式发表意见以前,我要对刚刚看到这本书,就立即点开完本感言来读的家伙们说一句,你们的这种行为太可耻了,简直就和偷看侦探小说的结局一样龌龊,我诅咒你们从今往后看所有的电影都被人提前剧透!整个人生在无聊的深渊中陨落!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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