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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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睦警官将日记本送到了检验科去做指纹扫描,鉴定结果竟与他的设想完全相符!检验科的工作人员通过对整本日记的指纹扫描,共发现了三个人的指纹,由于陈睦警官在阅读日记本的时候曾戴上了手,因而他的指纹并没有留在上面。那么这3个人的指纹分别是谁留下的呢?其中有一个人的指纹只在前几页上留下,这个指纹很明显是王蕊的;还有一个经核对,确定为李晶的指纹;那么另外的那个指纹无疑是沈曦晨自己留下的!如此看来,苏丽云与沈曦楠都不曾看过这本日记吗?还是她们在阅读日记的时候同样戴上了手。

  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李晶曾通篇读过这本日记,由此可以初步断定将日记本藏到头柜上壁的人就是她!只是这本日记是如何到了李晶的手上呢?李晶在整个案件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这些莫名而又复杂的疑问使陈睦警官百思不得其解!

  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在对这本日记进行扫描时,无意中获得一项重大发现:日记本的中间位置有几张内页已被齐根撕掉,于是他们将前后的日期进行对照,确定撕掉的那几页内容的日期是6月3日至6月7日。

  奇怪!撕掉的那几页内容究竟记载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关于信康医药公司的黑幕与贩毒经过,日记里描写得很详尽,丝毫没有避讳。如此看来,沈曦晨不愿意让别人看到的内容应该是关于她的个人隐私,或许是她的家庭琐事,也或许是她的感生活。陈睦警官双手捧着日记本,陷入了一片沉思。

  为了尽快查明李晶跟苏丽云的关系,陈睦警官一大早便派杜警官前往苏丽云的家中进行探访。苏丽云的父母均表示并不知道女儿生前认识叫做李晶的人,不过当杜警官问及沈曦楠的时候,他们却表现得很积极。

  他们说沈曦晨是苏丽云最要好的大学同学,所以她一向将沈曦楠当成自己的亲妹妹看待,沈曦楠从前不但经常去他们家吃饭,而且在去年9月份,也就是她去康海精神病医院工作前的一段时间里还曾住在他们家里。苏丽云的父母对沈曦楠的评价很高,他们说她是个非常乖巧、善良而又懂事的女孩子。

  杜警官再次询问了有关日记本的事,他们表示苏丽云的房间里的确有一个黑色的日记本,但是他们一向尊重女儿的隐私权,从不偷看她的日记与信件等物品。所以在苏丽云死后,那本日记的确被他们烧掉了,并不是像沈曦楠所说的那样,转交到了她的手里。

  警察局的办公桌前,陈睦警官继续在冥思苦想……

  苏丽云的父母所烧掉的那本日记并不是沈曦晨寄来的这一本,很显然对于这本日记,她的父母并不知,可是按照时间推算,沈曦楠当时正住在他们家里,她又是沈曦晨的亲妹妹,难道苏丽云还要对她进行隐瞒吗?她为什么要将日记本悄悄地交给李晶?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因果关系呢?

  这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他烦乱的思绪。

  “你好,警察局。”陈睦警官迅速接起了电话。

  “你好,我想找一下陈睦警官。”话筒里传来了一个沙哑而焦虑的声音。

  “哦,我就是!请问你是……”

  “陈警官,我是李晶的母亲!我的女儿她……她今天早上7点多钟时醒过来了!”

  “是吗?那太好了!”陈睦警官兴奋地握紧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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