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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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将受审的杨新海,居然一脸微笑,一点都不怵,在接受法官询问时,他思路清晰,声调很高,回答问题也很干脆。对每次行凶的时间、地点都能准确说出。公诉卷宗足有1米多高,公诉人慷慨激昂,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公诉“杀人狂”

  对杨新海的罪行审查清楚,提起公诉,是办理杨新海案件的重头戏。这个任务由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完成。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员冯方是杨新海案件的主办人之一。现年37岁的冯方,从事公诉工作10年来,经他的手办理过上百起重刑案件,但像这样流窜4省、凶残地连杀60多人的,还是首起。冯方被犯罪嫌疑人的残忍和冷酷深深地震撼了,因此,自接手这个案件以后,冯方就开始记《工作日志》。冯方以他公诉人独特的目光,把办案中的工作步骤、进展情况、办案人员的苦与乐都一一记录下来。在本书即将成稿的时候,笔者

  得到了这份弥足珍贵的资料,现将它摘录于后:

  2003年12月11日,星期四,阴,下午刚上班,就接到检察长通知:省里已决定把"8·15"系列杀人案件交由漯河市承办,犯罪嫌疑人已被漯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上午已由省看守所换押到漯河市看守所。市院决定提前介入此案,由我和殷鹏年主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陈胜军支队长马上就要来公诉处接洽,让我们作好接待,了解基本案情,尽快提前介入,为下步审查起诉作好准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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