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1)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在村民们的一片混乱声中,尉氏县公安局的警车开进了村庄。刑警们立即勘查现场,发现65岁的张桂花和14岁的孙女已死于非命,经法医鉴定,结论为:张桂花系头部遭受钝器打击后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其孙女系头部外伤造成颅脑损伤而死亡。

  这是在上蔡县高李村惨案发生后仅8天的时间里,杀人狂魔杨新海又一次欠下的两条人命血债,此时的他,已经把杀人当做自己的职业了。

  杨新海在高李村作案后,连夜向东北方向奔逃。几天后,来到开封市尉氏县境内。他用抢得的钱住进了尉氏县城的一家小旅社,想借此机会换洗一下衣服。白天的时间到乡下走走,这当儿,他看准了刘庄村祖孙同居的张桂花老太太。回到县城以后,他又买了一柄四磅八棱锤,还买了两双线手套,一双深靿军绿色球鞋。

  2002年11月15日傍晚,杨新海携带着已准备好的作案工具离开了小旅社,临走时还特意撕下两只秋衣的袖子,准备在作案时套在鞋上。在夜幕即将来临的时候,他从尉氏县城坐公共汽车到一个叫小陈的地方下了车,然后步行往西去。

  杨新海到达刘庄村的时候,已是夜间11点来钟。虽然是初冬的夜晚,但已是寒气袭人,进入冬闲时期的人们都早早钻进了温暖的被窝。杨新海从村后走进刘庄村,转了大约半个小时,看见有个人骑着一辆破旧的26型自行车从村外走来,便躲在暗处仔细观察。他见那人径直骑着自行车走向村子的东北角,便悄悄尾随过去。骑车人可能是过于疲劳,进了院子,把自行车往院里一扔,也不上锁,就开了门到屋里睡觉去了。杨新海瞅准这个空子,等了约半个小时,觉着那人该睡着了,便轻手轻脚走到院子里,将自行车偷了出来,放在村外一个麦秸垛旁,准备作案后骑着逃跑。

  张桂花老太太的家住在村子中间,住得偏西南,3间正房门朝南,一间厨房在东边,还有两间空房在西边。杨新海从厨房南边直接进去了,见正屋两扇房门很破,门缝很大,很快用刀把门拨开。杨新海明知她家没有钱,进去之后,还是残忍地用铁锤将老太太和孙女先后砸死,并对女孩的尸体进行了性侵犯。被端开的门作案后,杨新海并不急于逃走,他见屋子里还有两个木箱子,便用受害人家的剪刀别开了那两个箱子,还是没有找到钱。这才将屋门锁了,收拾起去时带的一根压井杆,离开了现场。他找到村边刚才放自行车的那个麦草垛,把压井杆塞进麦草里,把铁锤子埋在麦草垛南边的麦地田埂上,骑着自行车往许昌市的扶沟县城逃窜。

  案发后,尉氏县公安机关在勘查现场时,从受害人当晚所睡的大床西侧地面上找到毛发7根,并在受害人身上所盖的被子上找到毛发2根。物证检验报告证实:现场地面提取毛发与"(2001)公物证鉴字第3993号检验报告"中送检的阴毛为同一男性所留。

  杨新海将自行车扔在扶沟县城郊,然后到扶沟县城里稍事休息,并没有做过多的逗留,便又坐上开往许昌市的公交车。3天后,他又在漯河市的临颍县制造了另一起血案。

  2002年11月19日凌晨,杨新海携带铁锤等作案工具窜到临颍县王孟乡石拐村,潜入该村村民张灿中的住室内,趁张灿中和妻子贾提妮熟睡之际,用铁锤分别打击二人的头部,致二人死亡,抢劫现金700余元。

  事隔一年之后,2003年11月20日,杨新海在接受河南省公安厅的侦查员预审时,对于这起案件的作案动机和作案经过是这样表述的:

  临颍县王孟乡石拐村调查取证这一晚上转了几家,有一家门子拨不开。我到这一家见这家扒房子哩,我想这一家肯定有钱。这家正房扒了,我从扒房子的地方进去的。这家大门西边还有一间房,好像还有一间喂牲口的房子,我听到了牲口吃草的声音。现场的房子是两间,东西长,外间有做饭的东西,好像有煤气,里屋门吊一白布帘,里屋靠南墙有一张床,也不靠东墙,也不靠西墙,稍微偏东。老两口在一头,头朝东,老头在北边睡。床的东头挨着有张桌子,桌子上有电视。我从桌子的抽屉里找到五六十块钱,靠北墙西边有一个立柜,我从柜子里找到六七百块钱。屋里有两张桌子,一张在床东头,一张靠北墙东侧。我进屋后,先用锤砸老头、老婆,每人砸了两三锤,他俩都不动了。砸了以后,我用被子蒙住他们的头,然后翻东西找钱,我翻出来的东西都撂在床上压在他们身上了。在靠北墙的桌子的抽屉里找到五六十块钱,在衣柜里一件衣服里找到六七百块钱,屋里能翻的地方都翻了。

  "凶器是一个八角锤,上面全是血,就扔在屋里。"当时围观现场的一名村民回忆说。

  据村民们讲,案发后,临颍县警方也在村子里进行了排查,凶手被认为是18-40岁的本地人。案发后,石拐村周围十来个村子这个年龄段的人都去按了指印。据说案犯在现场的箱子上留下了指纹,但没有从中发现任何线索。

  在大多数案件中,警方都把视线锁定在本地人作案。其中部分原因是因为杨新海作案的地点不循常理,通常都是路途不便的偏僻村庄,又因为他多次入狱,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每次作案后都在夜色中长途跋涉,一夜之间逃出了公安机关的搜捕网。

  参与办案的一位警察甚至用"吃苦耐劳"来形容杨新海。杨经常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步行数十里赶到作案现场,事后又借夜色步行逃去,不留痕迹。所以案发地村民几乎没有人发现过杨新海的踪影,更没有人对他留有印象,这也常常给警方造成凶手就在附近的假相。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