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1 / 1)
“已忍到极限的丈夫,几天来的委屈涌上喉头,暴怒地盯视着夫人。当日在书房,某人提起梦到爱妻背对自己时,激动得未免过度,却又如此情真意切。我便想:真是因幻梦而惶恐至此?又或是,某个特殊的情境,造成他对‘背影’耿耿于怀?不错,正是这时的背影!动手前一刻的背影!
“他瞪凸眼珠,对着面前的妻子,胸膛剧烈起伏,忽然血气上涌,眼前一花,扑过去抓住夫人头颅,将她的口鼻按到水中。受害者猝不及防,呼吸不畅,用力挣扎,手脚抓扒。一连串气泡自水底冒上来,‘咕噜噜’作响。若此时收手,原不至酿成恶果,可恨他已红了眼睛,不肯作罢,直到手下的身子逐渐瘫软,气息全无,才终于铸成了大错。”
这番话措辞阴毒,说得厅里鬼气四溢。两名仆人满面惊悚,仿佛刚刚目睹了一场凶案。封乘云微微皱起眉头,扶住桌沿似要站起,却没有动作:
“你是说,我杀了玉蝶,仅仅为了一颗珍珠?她是我妻子,连人都是我的,更别提那些身外物。这家中任何物件,我都可以随意拿去送人,谁也管不着的。所谓被逼与牡丹分手以致走投无路,更是无稽之谈。即使玉蝶对我的移情别恋诸多不满,我又何必迁就她?别说只是在家外有个红颜知己,就算要娶进门来,为人妻的,也不能说半个‘不’字。若是坚决不允,便是不贤,便是善妒,便能用‘七出’之条,将她休回娘家去。”
这一段,若拍案而起,慷慨陈词,倒能有十分的气势。但说话人像是提不起精神,瞳眸空洞,轻声慢语的,反而透出些凄清来。仿佛这套说辞,是早已备好的,到了临出口时,却没了心境,但又非说不可,只好虚应般随口言之了。
“娘家?说得好!正是这个‘娘家’!请问,夫人闺名为何?”
“闺名?”封乘云脸色微白,一滴汗水滑下额面,“玉蝶啊。”
“这正是不妥的地方!家中妻室,是一名男子的私有,悉心收藏于闺阁,不叫外人窥见,才是常理。我识得一位房公子,与他谈天时,无意中探问他妻子的姓名,人家当场翻脸,恨不得立时生出獠牙来,一口把我咬死。这才是恋妻成狂的正常反应!而你,主动提到夫人闺名的次数,未免太多了!到底是对死者念念不忘,委实无法自制,还是别有图谋?比如,刻意将夫人的名字摆在众人面前,让人自以为了解,便不再去深究?
“除了将‘玉蝶’二字挂在嘴边,还有诸般做作,都显现出你对妻子的爱慕迷恋。最惹人注目的,要数那墓碑。你把它当作活人一般关照,看在旁人眼里,只会怜悯:好一个痴情男子!竟将死气沉沉的石头,视为爱妻的替身!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夫人亡故之后,你连续几日不曾露面,第一次出去见人,就是为了迎那墓碑!刚一送到,你便吩咐‘快快’抬进去。接着口吐惊人之语,把在场人众的眼光都吸引到自己身上,让人没心思留意那墓碑。即使想看,你带路时站在近旁,抚摸时大袖遮挡,人随碑走,将大家的视线封了个严实。放置地点也有讲究——不能卸在庭院,因为那里人来人往;必须请进卧房,因为无人可以擅闯。红羽送饭,你要她搁在门外,不得入内;再加上一个我,迫于人情世故,只好开门放行。而那时,你整个人趴在墓碑上!起身后站在床沿,以身型遮掩,之后更是拉过锦被覆盖。一系列的动作,只有一个结果:除你之外的人,无缘目睹墓碑上的刻字!
“但是,尽管你费尽心机,我还是看到了,四个字:‘玉蝶之墓’!若是在乱葬岗瞧见这样的写法,我丝毫不觉意外。但在能够精心料理后事的情形下,这也太过轻率了。任谁见了都难免疑惑,不对啊,再简单也该是‘封门某氏之墓’。为什么不这样写?怕人知道什么?标准的六字中,五个毫无悬念,只剩下这‘某’字有掩饰的价值。夫人的娘家,到底姓什么呢?
“这可不易打听。毕竟,通常人只关心一家之主的姓氏,对他娶的是哪家闺女,则毫不在乎。好在乱神馆宾客众多,事有凑巧,我无意间撞见了当年的兰儿和她的夫婿。这位房夫人极其坦诚,一听说我是她家小姐的至交,立刻推心置腹,连自己的身世也直言不讳:襁褓之中便失去父母,无情的叔叔婶娘只随便叫她‘兰儿’,连个正经的名字,也不曾替她取过!
“听到这里,我真是喜不自胜。一直想要知道的事情,已近在咫尺了!试想,当年的主人家,十分厚待兰儿这丫鬟,甚至让她读书识字,地位仅次于正牌小姐!如此亲昵的关系,难道会任她顶着一个乳名就嫁为人妇?如果她拥有全名,一定是义父或义姐取给她的!对于贴心的下人,主人通常会赐她自己的姓氏,何况已经视如己出?所以,她的姓,必然就是夫人的姓!
“可惜,在下无法直接发问。之前不忍让她知道这桩凶案,又答应她夫君隐瞒当年惨祸,已堆砌下许多谎言,可不能前功尽弃,只好使个小手段,让她自己吐实。人在何种情形下,会自称全名呢?撮土为香时,或指天誓日时!我故意污染夫人名节,她果然中招,跪地虔诚道:‘我封玉兰对天发誓……’不错,她的大名,叫做‘封’玉兰!夫人娘家姓封,夫人闺名封、玉、蝶!” ↑返回顶部↑
“他瞪凸眼珠,对着面前的妻子,胸膛剧烈起伏,忽然血气上涌,眼前一花,扑过去抓住夫人头颅,将她的口鼻按到水中。受害者猝不及防,呼吸不畅,用力挣扎,手脚抓扒。一连串气泡自水底冒上来,‘咕噜噜’作响。若此时收手,原不至酿成恶果,可恨他已红了眼睛,不肯作罢,直到手下的身子逐渐瘫软,气息全无,才终于铸成了大错。”
这番话措辞阴毒,说得厅里鬼气四溢。两名仆人满面惊悚,仿佛刚刚目睹了一场凶案。封乘云微微皱起眉头,扶住桌沿似要站起,却没有动作:
“你是说,我杀了玉蝶,仅仅为了一颗珍珠?她是我妻子,连人都是我的,更别提那些身外物。这家中任何物件,我都可以随意拿去送人,谁也管不着的。所谓被逼与牡丹分手以致走投无路,更是无稽之谈。即使玉蝶对我的移情别恋诸多不满,我又何必迁就她?别说只是在家外有个红颜知己,就算要娶进门来,为人妻的,也不能说半个‘不’字。若是坚决不允,便是不贤,便是善妒,便能用‘七出’之条,将她休回娘家去。”
这一段,若拍案而起,慷慨陈词,倒能有十分的气势。但说话人像是提不起精神,瞳眸空洞,轻声慢语的,反而透出些凄清来。仿佛这套说辞,是早已备好的,到了临出口时,却没了心境,但又非说不可,只好虚应般随口言之了。
“娘家?说得好!正是这个‘娘家’!请问,夫人闺名为何?”
“闺名?”封乘云脸色微白,一滴汗水滑下额面,“玉蝶啊。”
“这正是不妥的地方!家中妻室,是一名男子的私有,悉心收藏于闺阁,不叫外人窥见,才是常理。我识得一位房公子,与他谈天时,无意中探问他妻子的姓名,人家当场翻脸,恨不得立时生出獠牙来,一口把我咬死。这才是恋妻成狂的正常反应!而你,主动提到夫人闺名的次数,未免太多了!到底是对死者念念不忘,委实无法自制,还是别有图谋?比如,刻意将夫人的名字摆在众人面前,让人自以为了解,便不再去深究?
“除了将‘玉蝶’二字挂在嘴边,还有诸般做作,都显现出你对妻子的爱慕迷恋。最惹人注目的,要数那墓碑。你把它当作活人一般关照,看在旁人眼里,只会怜悯:好一个痴情男子!竟将死气沉沉的石头,视为爱妻的替身!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夫人亡故之后,你连续几日不曾露面,第一次出去见人,就是为了迎那墓碑!刚一送到,你便吩咐‘快快’抬进去。接着口吐惊人之语,把在场人众的眼光都吸引到自己身上,让人没心思留意那墓碑。即使想看,你带路时站在近旁,抚摸时大袖遮挡,人随碑走,将大家的视线封了个严实。放置地点也有讲究——不能卸在庭院,因为那里人来人往;必须请进卧房,因为无人可以擅闯。红羽送饭,你要她搁在门外,不得入内;再加上一个我,迫于人情世故,只好开门放行。而那时,你整个人趴在墓碑上!起身后站在床沿,以身型遮掩,之后更是拉过锦被覆盖。一系列的动作,只有一个结果:除你之外的人,无缘目睹墓碑上的刻字!
“但是,尽管你费尽心机,我还是看到了,四个字:‘玉蝶之墓’!若是在乱葬岗瞧见这样的写法,我丝毫不觉意外。但在能够精心料理后事的情形下,这也太过轻率了。任谁见了都难免疑惑,不对啊,再简单也该是‘封门某氏之墓’。为什么不这样写?怕人知道什么?标准的六字中,五个毫无悬念,只剩下这‘某’字有掩饰的价值。夫人的娘家,到底姓什么呢?
“这可不易打听。毕竟,通常人只关心一家之主的姓氏,对他娶的是哪家闺女,则毫不在乎。好在乱神馆宾客众多,事有凑巧,我无意间撞见了当年的兰儿和她的夫婿。这位房夫人极其坦诚,一听说我是她家小姐的至交,立刻推心置腹,连自己的身世也直言不讳:襁褓之中便失去父母,无情的叔叔婶娘只随便叫她‘兰儿’,连个正经的名字,也不曾替她取过!
“听到这里,我真是喜不自胜。一直想要知道的事情,已近在咫尺了!试想,当年的主人家,十分厚待兰儿这丫鬟,甚至让她读书识字,地位仅次于正牌小姐!如此亲昵的关系,难道会任她顶着一个乳名就嫁为人妇?如果她拥有全名,一定是义父或义姐取给她的!对于贴心的下人,主人通常会赐她自己的姓氏,何况已经视如己出?所以,她的姓,必然就是夫人的姓!
“可惜,在下无法直接发问。之前不忍让她知道这桩凶案,又答应她夫君隐瞒当年惨祸,已堆砌下许多谎言,可不能前功尽弃,只好使个小手段,让她自己吐实。人在何种情形下,会自称全名呢?撮土为香时,或指天誓日时!我故意污染夫人名节,她果然中招,跪地虔诚道:‘我封玉兰对天发誓……’不错,她的大名,叫做‘封’玉兰!夫人娘家姓封,夫人闺名封、玉、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