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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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且就用初恋代替她的名字吧。

  初恋本也是个守规矩的女孩。她也出身在律师家庭,也在圈内经营自己的社交圈,是个中规中规无可挑剔的人。

  正是因为规矩,我爸觉得很满意,介绍我们认识。

  活着总逃不过娶妻生子,我觉得相处着也挺好,初恋也没什么意见。

  在家长的默许下,我们见第四次面的时候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要是不出意外,等到大学毕业,我们就能步入婚姻。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那人的名字我也不太记得了,就算记得我也不想提及,所以干脆就称呼他为那人吧。

  我和那人本就活在两个世界,要不是我律所接了个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去红星孤儿院实地考察,也不会遇上那人。

  那人也是学法的,在红星孤儿院长大,一路奋斗上了大学,也成了一名律师,处理案件颇为老道,就是辩护的时候有些不走寻常路,尽走的是狭窄小道,俗称走偏了,或者称之为不讲规矩。

  说实话,我肯定他的潜力,要不是碍于家世,必定会招揽他进入我的律所。

  但很不巧的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成了不死不休的对头。

  我站在房地产商的立场,尽力维护我方权益,他站在孤儿院的立场,尽力陈述孤儿院所遭受的伤痛和不公。

  我们第一次正面交锋,我胜。

  本以为这次案子之后我们该再无交集,因为本就是没多大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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