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2 / 2)
严谌摸出烟盒,三人各拿了一支,互相点了火,烟雾缭绕里严谌轻声说道:“听说她是替你挡了一枪。”
“是。”秦仲恩沉沉出声。
“她应该抵高兴的。”严吐出一个烟圏,“她就喜欢这样霸占一个人的心,你得不到她,又离不开她。糟糕的习惯。”
沈叙想,是啊,得不到她,又忘不掉她。那年在花神咖啡馆,在肖斯塔科维奇的协奏曲里,她穿着薄荷绿的真丝连衣裙,手里提着白色的锻面阳伞,朝他嫣然一笑。仿佛春天向他的生命迎面袭来,那一刻他的魂就没有了。之后的几次偶遇,明明直觉告诚自己,有违概率论,可是他总是忍不住用大数定律安慰自己。他是一个数学家,本该拥有最理性的头脑,可是他选择了理性的李生兄弟一一感情用事。
原本摄影只是他的一点个人爱好,可是当她成了他的缪斯,当她的身影、容颜,她的蹙眉、她的微笑,在显影液里慢慢浮现,当她把桑塔格的《论摄影》介绍给他,当她用迷恋的眼神看着他时,一切都变了,摄影让他活在一场巨大幻觉里,仿佛可以将一切人,一切物尽收胸臆。他在这件事里得到的乐趣几乎超过在数学世界里遨游的乐趣。后来知道她是故意接近的自己,为着他手里的数据,她选择对他据实已告,飘然离去。他虽然改进了算法,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却再也无法自在溯游在数学的海洋。
他所拥有的,不过是那些留在他脸和额头的吻,以及若干的他为她拍摄的照片。沈叙脸上浮现出一个悲戚的微笑,他用一生读懂了桑塔格的预言,“拍照行为的本质,是通过古有彼摄物和世界建立联系;拍照行为的本身,是自我慰藉的一种方式。”
然而,若是没有摄影,等到他愈发垂垂老矣,失却记忆,他将如何保持着和过去岁月的联结,和他所认为的“爱情”的联系?
掐灭了手里的香烟,沈叙淡淡道:“你们聊,我去看看机位。”
这将是他最后一次为她照相。只是她再也无法在他的镜头里微笑或者生气。
“我们都很羡慕你。”严谌看着沈叙瘦削的背影,自嘲地笑了笑。
秦仲恩明白,他们都羡慕他得到了她的爱,唯一的爱,终身的爱。
“我19岁那年认识她,那时候我在剑桥读法学,第一遇见她是在一个伦敦的一个地下酒吧。我和朋友们在那边喝酒、辩论,法学生嘛,最爱耍嘴皮子。我还记得那晚她穿着一袭红裙,像火焰一样。她拎着酒瓶走到我们这一桌,带着夜露水的湿气,混着她身上的香气,那是一种非常难忘的香味。后来她告诉我这种香味来自于劳丹脂,是从岩蔷薇里提炼出来的。这种植物叶片里富含油脂,气温超过30度,它们就会自燃。我曾经在西班牙亲眼看过一大片岩蔷薇把自己变成了一把火炬,非常壮烈。不可否认,也非常的美。”严谌脸上流露出悠远的怀念,“那晚她加入了我们的辩论。我记得我们讨论的辩题是安提戈涅的困境。我站在国王法那一边。她站在人法那一边。我们谁也无法说服对方。但我和我的朋友们都被这个神秘的东方女孩迷住了。”
“我们以前去酒吧都是穿的很随意的,可是从那晚开始,大家出门之前都开始讲究起来,剃须理发,喷香水,就连读书都更加用功起来,怕被她问住。谁都希望能获得她的青睐。”
“她第二次出现时我们问她的名字,她说她叫美丽。我觉得这是个假名,不过又不太确定,毕竟她叫这个名字衬她一点都不违和。她几乎总是在傍晚和夜晚出现,我们最常做的就是在一起激烈的辩论,她看的书非常芜杂,你和她谈什么,她都能接得上话。我的那帮同学现在都是各国法学界的大佬巨擘,当年如果她是控方,我们愿意永不上诉,如果她是审判长,我们愿意被她判处无期徒刑。” ↑返回顶部↑
“是。”秦仲恩沉沉出声。
“她应该抵高兴的。”严吐出一个烟圏,“她就喜欢这样霸占一个人的心,你得不到她,又离不开她。糟糕的习惯。”
沈叙想,是啊,得不到她,又忘不掉她。那年在花神咖啡馆,在肖斯塔科维奇的协奏曲里,她穿着薄荷绿的真丝连衣裙,手里提着白色的锻面阳伞,朝他嫣然一笑。仿佛春天向他的生命迎面袭来,那一刻他的魂就没有了。之后的几次偶遇,明明直觉告诚自己,有违概率论,可是他总是忍不住用大数定律安慰自己。他是一个数学家,本该拥有最理性的头脑,可是他选择了理性的李生兄弟一一感情用事。
原本摄影只是他的一点个人爱好,可是当她成了他的缪斯,当她的身影、容颜,她的蹙眉、她的微笑,在显影液里慢慢浮现,当她把桑塔格的《论摄影》介绍给他,当她用迷恋的眼神看着他时,一切都变了,摄影让他活在一场巨大幻觉里,仿佛可以将一切人,一切物尽收胸臆。他在这件事里得到的乐趣几乎超过在数学世界里遨游的乐趣。后来知道她是故意接近的自己,为着他手里的数据,她选择对他据实已告,飘然离去。他虽然改进了算法,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却再也无法自在溯游在数学的海洋。
他所拥有的,不过是那些留在他脸和额头的吻,以及若干的他为她拍摄的照片。沈叙脸上浮现出一个悲戚的微笑,他用一生读懂了桑塔格的预言,“拍照行为的本质,是通过古有彼摄物和世界建立联系;拍照行为的本身,是自我慰藉的一种方式。”
然而,若是没有摄影,等到他愈发垂垂老矣,失却记忆,他将如何保持着和过去岁月的联结,和他所认为的“爱情”的联系?
掐灭了手里的香烟,沈叙淡淡道:“你们聊,我去看看机位。”
这将是他最后一次为她照相。只是她再也无法在他的镜头里微笑或者生气。
“我们都很羡慕你。”严谌看着沈叙瘦削的背影,自嘲地笑了笑。
秦仲恩明白,他们都羡慕他得到了她的爱,唯一的爱,终身的爱。
“我19岁那年认识她,那时候我在剑桥读法学,第一遇见她是在一个伦敦的一个地下酒吧。我和朋友们在那边喝酒、辩论,法学生嘛,最爱耍嘴皮子。我还记得那晚她穿着一袭红裙,像火焰一样。她拎着酒瓶走到我们这一桌,带着夜露水的湿气,混着她身上的香气,那是一种非常难忘的香味。后来她告诉我这种香味来自于劳丹脂,是从岩蔷薇里提炼出来的。这种植物叶片里富含油脂,气温超过30度,它们就会自燃。我曾经在西班牙亲眼看过一大片岩蔷薇把自己变成了一把火炬,非常壮烈。不可否认,也非常的美。”严谌脸上流露出悠远的怀念,“那晚她加入了我们的辩论。我记得我们讨论的辩题是安提戈涅的困境。我站在国王法那一边。她站在人法那一边。我们谁也无法说服对方。但我和我的朋友们都被这个神秘的东方女孩迷住了。”
“我们以前去酒吧都是穿的很随意的,可是从那晚开始,大家出门之前都开始讲究起来,剃须理发,喷香水,就连读书都更加用功起来,怕被她问住。谁都希望能获得她的青睐。”
“她第二次出现时我们问她的名字,她说她叫美丽。我觉得这是个假名,不过又不太确定,毕竟她叫这个名字衬她一点都不违和。她几乎总是在傍晚和夜晚出现,我们最常做的就是在一起激烈的辩论,她看的书非常芜杂,你和她谈什么,她都能接得上话。我的那帮同学现在都是各国法学界的大佬巨擘,当年如果她是控方,我们愿意永不上诉,如果她是审判长,我们愿意被她判处无期徒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