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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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后,他们这一个团体被一家公司聘请,五人便是来到了一间公司,一起工作。

  ktv包间内。

  沈翔举起手中的饮料,面露笑容道:“恭喜我们接手的第一个方案成功通过,以后我们并肩作战,一定能开发出我们自己想要的软件。”

  剩余四个人也是举起手中的杯子,大笑道:“我们一定可以,干杯!”

  一杯过后,五人坐下,这里面有三个男生,两个女生,沈翔旁边的是一男一女,还有一男一女则是明显的腻歪在一起,显然是情侣。

  坐在沈翔旁边的是一个瘦弱的眼镜男,外号叫四眼,曾经也是沈翔寝室中的一员,只见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后道:“老大,庆祝你还喝饮料,真是无趣,来,喝几杯呗。”

  另一边坐着的稍帅的高大猛男也接口道:“四眼,你就别为难老大了,谁不知道老大从四年前就戒酒了,变成了二十四孝好男人,现在公司里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暗恋着咱老大呢。”

  高大猛男的话音一落,大家便都想起,四年前,那个人结婚后,便是再也没见过他沾一滴酒,就连性格也是变了不少。

  高大猛男旁边的娇俏女子暗暗捅了他一把,打破这有些尴尬的气氛道:“吃东西吧,我去点歌,心怡,你也过来,我们一起合唱吧。”

  被叫心怡的女子就是坐在沈翔旁边的,只见她穿着一身米色连衣裙,皮肤白皙,五官虽不说多出色,但也是清秀佳人一枚。

  “好。”心怡站了起身,看了一眼在喝饮料的沈翔,心中微微一痛,从大一下半学期,在一次活动中遇到他开始,她就一直默默喜欢着他,不过她没有告白,她知道,他喜欢的是安歌,那个她这辈子都追不上的优秀女子。

  “我知道他不爱我,他的眼神,说出他的心,我看透了他的心,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他的回忆清除得不够干净,我看到了他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他不爱我,尽管如此,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莫文蔚的这首《他不爱我》,心怡觉得简直是唱出了她的心声,他放不下,她何尝又不是放不下呢?这么多年了,她一直在他身边默默陪伴,可是他依然看不到她。

  心有感慨的心怡不由的哭了出来,旁边与她一起合唱的娇俏女子很快就发现了心怡的不妥,忙放下麦,问道:“心怡,你怎么了?没事吧?”

  心怡却是不理,一句一句的唱着他不爱我,眼泪却是越哭越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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