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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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怡敏露出一个明媚的微笑,向他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然后挥手告别,目送着警察把钟煜带走。

  她脸上的笑容一直保持到钟煜消失在视线里,才慢慢地低头,擦去眼角隐忍的泪,然后调整了一下情绪,快步走出了访问室。

  尽管刚才为了安慰钟煜,她表现得很淡定冷静,然而身为律师,她很清楚,这个事情并不简单。

  在我国刑事拘捕不是普通的行政拘捕,一般都是针对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才会发放刑事拘捕令。

  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四天,但也可能延长至最多三十七天。

  被拘留的人必须在看守所拘押,配合侦查讯问。

  这期间公安机关经过调查问询,如确认无罪,则被释放;如讯问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则上报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出具批准逮捕书,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也必须立刻释放嫌疑人。

  按照钟煜的说法,昨天警察就已经对他进行过讯问,按照流程,很可能这个案子已经被上报至检察院申请逮捕,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警方认为证据不足,随后会释放他。

  不过,后一种可能性比较小,既然警方做出刑事拘捕的行动,一般是已经掌握了比较切实的证据,初步认定了罪名,否则不会随随便便就拘捕人。

  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找到警方,了解清楚到底他们手里掌握着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够针对性的做下一步行动。

  邵怡敏以辩护律师的身份找到了警方,对拘捕钟煜提出了质疑,要求对方提供犯罪证据。

  xx市的公安局还算是通情达理,隔天安排了一个警官跟她进行沟通,被派来的正好又是那位拘捕钟煜的杨汉队长。

  见完杨警官,才了解到这个案子比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邵怡敏的心情变得越发沉重。

  第104章 对策

  杨警官告诉她, 其实这个案子最开始并不是当地诉讼的, 而是由邻省的警察跨省办案, 起因是当地警察收到报案,说当地一家工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医疗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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