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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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至倒也洒脱,没有纠缠什么,转身就走了。

  从那以后,方至便再没有说过喜欢林馥馥的话。这一转眼也那么多年过去了。

  这顿饭至少要吃一个小时,如果碰上气氛好有人闹腾,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都有可能。今晚很不幸的,这顿饭已经快接近两个小时了都还没有散场。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今晚这么多年来同学会到场人数最多的一次,不仅是学生,还有以前的各科老师,所以气氛十分不错。

  做点小游戏,唱会儿歌,还有聊不完的话,都用来忆青春了。可这顿饭林馥馥却吃得心不在焉,闹哄哄的同学会似乎与她无关,那些所谓的欢乐她似乎都没有体会到过。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将近九点,她找个了借口去了卫生间透气,顺便跟莫炀发消息。

  林小馥:【同学会好无聊啊。】

  一帮人说是这顿饭吃完后要转战去包厢,林馥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了,她现在只祈求赶快散场。本来她都想着中途找个借口离开就好,可今天真是奇了怪了,愣是没有一个人离开的。

  莫炀直接回了电话过来,“很无聊?”

  “嗯啊。”

  莫炀笑,“可惜了,我不在。”

  “你回来了吗?”林馥馥问。

  算算时间,他也有可能回来了。她很期待莫炀今天会突然到场,以为他会突然出现给她一个惊喜,可是没有。但林馥馥却没有料到的是,一转身,居然看到方至赫然出现在自己身后,她吓了一跳,心脏差点都要跳出嗓子眼,难免尖叫一声。

  那头莫炀紧张道:“怎么了?”

  林馥馥刚想说话,就见方至朝自己走近,她下意识是往后退一步,转头问方至:“你要做什么?”

  距离近,方至浑身的酒气,让林馥馥忍不住皱眉。

  方至个子挺高,身材也挺强壮,大概是包厢里热的原因,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线衫,此时袖子撩起,露出一个大花臂。高中的时候方至就有纹身的,不过那时候他手上的纹身还没有那么多那么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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