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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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种快乐出于表象,也就是她杀人屠戮时的愉悦,亦或是害得旁人痛苦至深时,由于残缺的精神而振奋起来的快乐。

  另一种,就是她本心对于强者和弱者的偏执。

  就如苦行僧的执着一般,她的却是类似瞧不起所有照着规则律法行止的人类的心理,因此而高傲自尊,得到最核心的快乐。

  这样的心理超脱于残害的愉悦感,更甚于上辈子加剧了她伤害旁人的浅显快乐,而因为它们是一致的,如果没有相互违背,就不需要选择,反而能确认以及肯定的朝着自己的大道奔袭而去。

  可是——浅层次,与深层次的快乐互相违背,她必然会选择深层更富有内涵的愉悦,而放弃浅层的。

  因为浅层的,即通过伤害和鲜血所得的乐趣,是肉体表象所得到的愉悦感,本质上来说,这和喜欢在泥泞之中打滚的种猪没有任何区别。

  奚娴自嘲的想,自己和种猪的区别,或许就在于种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在泥泞中打滚,而她有一个继续伤害屠戮的理由,无法辩驳,出于骄傲和本能。

  但是当一切回炉,有个人用耐性和她引以为傲的逻辑,将她的“真理”反驳得遍体鳞伤,奚娴一时愤怒,尽力的不愿去思考。

  另一方面,她认为那是正确的。

  如果没有想要复辟皇朝的美梦——处于对荣誉的渴望,美德之忠诚,即美德之慷慨,她或许从来都不会有屠戮他人的能力。

  因为没有人赋予过她这些权利的话,她可能至死都是个平凡的奚氏女。

  尽管光明薄弱,却也是美德的一种,以及更多的是,先皇后决定让姨娘生下她,更是因为同情和怜悯,这样的道德情操决定了她的生命是否存在。

  所以,她的一切基于正义,生而沐浴光明。

  如果没有那些,就没有她。

  于是乎,若是她鄙视这一切,认为美德是捏造的,是弱者所有,那么她否认了自己的存在,也变相成了一个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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