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3 / 7)
“好,谢谢。”
看丈夫微笑地接过,奚容顿时红了眼圈。这是第一次听他开口叫,怎么能不感慨。之前伊伊在电话里说有男朋友,说他怎么怎么好,可是嘴巴却非常严一点都没有透露自己早就嫁了。这次为了还债,人家把结婚证摆在爸爸面前,才算把胆大妄为的小丫头给暴露。
南嘉树,这个名字虽然一点都唤不起丈夫苗唯清的记忆,可奚容对这个小叔叔是有印象的。当年去娘家看小伊伊,见到过那个大男孩,个子很高,总是一身帅气的运动服,据说功课出奇地好,可手里从来都是球而不是书,不是很乐意跟大人说话,酷酷的。
记得接伊伊走的那天中午,奚容在过道做饭,看到他放学回来,伊伊立刻就跑过去跟他抱抱。那个时候她已经七岁了,不应该再跟个男孩子这么亲近,可还没等奚容去拉她回来,小丫头就被他背起来给带走了。后来才知道两个人是去买冰激凌。
只买了一个冰激凌,坐在楼下大门口分着吃。
回来后,伊伊就急急忙忙地学写信,第一封信就是给小叔叔南嘉树。工工整整地把他的名字写在信封上,可是地址是空白的。孩子写了好多封,对于一个二年级连日记都不会写的小学生,很了不起了。虽然,他一封都没收到。
现在,这个小叔叔就坐在对面,稳重,成熟,风华正茂,曾经那叛逆的少年已经记不清了,可他们在一起却能清楚地看到当初的影子。伊伊是个特别乖的孩子,胆子小,除了在外婆和爸爸妈妈面前敢撒娇,在外人包括舅舅面前都不会,可在他面前,根本不管的。海鲜买了这么多,其实她是不爱吃海参,煮了还是夹了一块,咬了一口,不好吃,随手就放人家碗里,他夹起来就吃了。
两个人的动作自然得都不需要看对方一眼,这种亲近,带着很多年前两个心智还不成熟的孩子留给彼此的位置。十岁的差距忽然变得这么温暖,成了一种保证,让做妈妈的心更踏实了。
“妈,妈妈,你尝尝这个。”
面前递过新鲜生蚝,这个可不是用来涮的,他们带来的时候是用冷藏箱冰碴子冰着鲜。奚容接过,苗伊顺手挤了柠檬汁,看妈妈吃下,“味道怎么样?”
“当然好吃了,这么鲜。”
“本来还要带新鲜三文鱼刺身的,可是他把生蚝买多了,冷藏箱地方不够。”
小声儿有点埋怨,可是开心得不得了,奚容笑,“都是你爸爸爱吃的,是不是?”
噗嗤,一句话终于让南嘉树忍不住笑出了声,苗苗儿这偏得也太明显了。回来前置办年货,满嘴里都是爸爸,两个大行李箱,其中一个全是给爸爸的,保暖衣裤、羊毛衫、衬衣、外套,还有帽子手套,一天就把从罗朴那儿领回来的工资全部花掉;至于买吃的就更甭提了,我爸喜欢吃这个,我爸最爱吃那个,这个给我爸买了尝尝,那个不要,一点都不,我爸不喜欢。
等见了面,她远远地就奔起来,扑到爸爸身上搂着脖子半天不放开。苗唯清话不多,接触起来甚至有点冷清,可是对他的宝贝小女儿几乎是亦步亦趋地随着,连她跑楼下去丢垃圾,爸爸都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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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丈夫微笑地接过,奚容顿时红了眼圈。这是第一次听他开口叫,怎么能不感慨。之前伊伊在电话里说有男朋友,说他怎么怎么好,可是嘴巴却非常严一点都没有透露自己早就嫁了。这次为了还债,人家把结婚证摆在爸爸面前,才算把胆大妄为的小丫头给暴露。
南嘉树,这个名字虽然一点都唤不起丈夫苗唯清的记忆,可奚容对这个小叔叔是有印象的。当年去娘家看小伊伊,见到过那个大男孩,个子很高,总是一身帅气的运动服,据说功课出奇地好,可手里从来都是球而不是书,不是很乐意跟大人说话,酷酷的。
记得接伊伊走的那天中午,奚容在过道做饭,看到他放学回来,伊伊立刻就跑过去跟他抱抱。那个时候她已经七岁了,不应该再跟个男孩子这么亲近,可还没等奚容去拉她回来,小丫头就被他背起来给带走了。后来才知道两个人是去买冰激凌。
只买了一个冰激凌,坐在楼下大门口分着吃。
回来后,伊伊就急急忙忙地学写信,第一封信就是给小叔叔南嘉树。工工整整地把他的名字写在信封上,可是地址是空白的。孩子写了好多封,对于一个二年级连日记都不会写的小学生,很了不起了。虽然,他一封都没收到。
现在,这个小叔叔就坐在对面,稳重,成熟,风华正茂,曾经那叛逆的少年已经记不清了,可他们在一起却能清楚地看到当初的影子。伊伊是个特别乖的孩子,胆子小,除了在外婆和爸爸妈妈面前敢撒娇,在外人包括舅舅面前都不会,可在他面前,根本不管的。海鲜买了这么多,其实她是不爱吃海参,煮了还是夹了一块,咬了一口,不好吃,随手就放人家碗里,他夹起来就吃了。
两个人的动作自然得都不需要看对方一眼,这种亲近,带着很多年前两个心智还不成熟的孩子留给彼此的位置。十岁的差距忽然变得这么温暖,成了一种保证,让做妈妈的心更踏实了。
“妈,妈妈,你尝尝这个。”
面前递过新鲜生蚝,这个可不是用来涮的,他们带来的时候是用冷藏箱冰碴子冰着鲜。奚容接过,苗伊顺手挤了柠檬汁,看妈妈吃下,“味道怎么样?”
“当然好吃了,这么鲜。”
“本来还要带新鲜三文鱼刺身的,可是他把生蚝买多了,冷藏箱地方不够。”
小声儿有点埋怨,可是开心得不得了,奚容笑,“都是你爸爸爱吃的,是不是?”
噗嗤,一句话终于让南嘉树忍不住笑出了声,苗苗儿这偏得也太明显了。回来前置办年货,满嘴里都是爸爸,两个大行李箱,其中一个全是给爸爸的,保暖衣裤、羊毛衫、衬衣、外套,还有帽子手套,一天就把从罗朴那儿领回来的工资全部花掉;至于买吃的就更甭提了,我爸喜欢吃这个,我爸最爱吃那个,这个给我爸买了尝尝,那个不要,一点都不,我爸不喜欢。
等见了面,她远远地就奔起来,扑到爸爸身上搂着脖子半天不放开。苗唯清话不多,接触起来甚至有点冷清,可是对他的宝贝小女儿几乎是亦步亦趋地随着,连她跑楼下去丢垃圾,爸爸都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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