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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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外貌相比,更让自己羡慕的是,宋蕴兰成绩优秀。非常优秀。洛皓枫咽了咽唾沫,低头把闲书夹在两本练习册之间,脚步不自觉地向自习区的桌椅挪去。

  好好学习,好好学习。

  没料到,刚走出书架没两步,一双长腿进入了视线。它们随意地从桌下延伸到桌外,好像在放肆地宣告着什么主权。洛皓枫愣了愣,在看清眼前人的脸后,半个身子条件反射般又缩了回去。

  说曹操曹操到,差点就撞上了。她小心翼翼地向外偷看,再三确认长腿的主人没有发现她后,这才长舒一口气。

  那就是刘屿,她们排球队的队长。洛皓枫不太喜欢她,也有点怕她,平时离她远远的,和她说话时下意识还会犯怂。

  队长性格很特别,傲慢又暴躁。她喜欢独来独往,除了打球,和人没什么交流。宋蕴兰也喜欢独处,但性质不一样。与其说是孤僻,洛皓枫觉得,刘屿更像是不屑于和人交流。

  可人家偏偏就喜欢围着宋蕴兰学习或者讨论。态度转变之大,令人咋舌。

  就好像……她欠宋蕴兰两百块钱似的。

  洛皓枫想了想,最后不置可否的笑了。其实,也不是完全不好理解,她们都是物理系的研究生,在科研上志趣相投,话题自然会多一些。兴许,刘屿觉得只有宋蕴兰能配得上她的尊重。

  刘屿翘起二郎腿,稍稍伸了个懒腰。洛皓枫好像想起了什么,忍不住皱起了眉。

  哪怕她再三说服自己,有些事情,好像还是不太对。而且,令人难受的是,似乎只有她意识到了哪里不太对。

  众人皆知,宋蕴兰漂亮优雅,追求者无数。但她也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有自己的想法,总让人捉摸不透。比如说,她刚上大学时快速谈过两段恋爱,均不超过一个星期;又比如说,之后她便再也不谈恋爱了,沉迷科研,仿佛找到了什么人生新方向;再比如说,她喜欢独处,却能容忍刘屿三天两头在身边骚扰她。

  在别人眼里,或许是友谊。但在洛皓枫看来,却是明明白白的骚扰。

  “你知道吗,那些追宋蕴兰的人,全被队长骂跑了。”排球队的朋友神秘兮兮地和她说。

  是了,她们队长不仅脾气暴躁,还喜欢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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