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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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近有我投资的一个马场,吃完之后去看看吗。”易承昀手上的碗被闻徵接过去,看他饿的狼吞虎咽,低声问:“还记得昨晚什么时候睡的吗?”

  “我记得我们吃了一个烤全羊,和牧民喝酒,一起跳舞到天黑。”闻徵看他似乎欲言又止,一口气喝下半碗汤,打趣问:“怎么啦?你该不会偷偷摸摸对我做了什么吧嗯?”

  易承昀挠了挠他的下巴:“我要对你做什么、还需要偷偷摸摸?”

  闻徵早就想跟他一起到马场走走,因这里和他们在城郊的马场大为不同,草原幅员辽阔,这里的马成群放牧,极大限度保留了马的悍性。

  牧民打开栅栏的一刹,几十匹马恣意飞驰,无拘无束,马蹄节奏响亮,传遍整片草原,顺着白云飘向远方,这是属于血脉中天生野性的召唤,似能勾起人心底对自由憧憬。

  “我们去认识一位新朋友。”易承昀牵起闻徵的手,走近一圈被木栅栏围起的草地,一匹小马跑过来用嘴扯他的衣服,他宠溺摸了摸马儿的额头:“他叫三太子。”

  这是一匹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小白马,得到易承昀不许咬的命令后,又好奇用鼻子嗅闻徵伸过去摸他的手;马儿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仿佛凝着水,能看进人的内心,他的毛发洁白如雪,没有一丝杂毛,阳光照射下如同耀眼的珍珠。

  闻徵眼眸闪闪发亮:“我可以试试吗?”

  易承昀让人拿来马鞍护具,注视围着马打转的闻徵,作为一个骑手,这么多年遇到的马数不胜数,闻徵对马有关的一切总是那么兴致勃勃,每当接近爱马时,眼里都会闪烁着坦然的友善和真挚。

  第一眼望到三太子,闻徵就认出这是一匹乌珠穆沁白马,华国西北草原繁殖的特有骏马品种,草原上等级最高的马。

  兴许是常年和马打交道产生的直觉,闻徵信任这匹白马,不会伤害自己;况且蒙古马性格多温驯活泼,尤其这匹叫三太子的马,十足一位优雅高贵的皇族。闻徵骑在他背上,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只是一个乘客,三太子领他朝草原奔去,穿梭在如同波浪起伏的连绵芳草中,心底被安详和温柔填满。

  “我很喜欢他。”闻徵骑着三太子跑遍半个草原,才慢腾腾踱回马场,鼓励般拍拍马脖子:“以后我要多来这边。”

  “你知道吗?传说蒙古族用马做定亲礼,因为马对他们而言是最忠实宝贵的伙伴,代表对终身伴侣的珍视。”易承昀扶他下马,不经意问:“你对这份聘礼还满意吗?”

  “你这先斩后奏,才问聘礼,会不会有点晚?”没察觉他话里的意思,闻徵抓住他的手,轻松跃下地,跳到他怀里:“我可是相当不好应付的。”

  “那好吧,我们回去。”易承昀刻意流露出失落,有心吓吓他,压低声道:“回去做些你一定会满意的事,直到假期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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