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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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因为什么事抓捕了这个商人,但是这个商人老奸巨猾,让警方拿他没有办法,只好把主意打到了景芸身上,而关键性证据,的确在她身上,但她为了逃避这个责任,她在家吃了过量安眠药,要不是警方到得及时,她肯定就死了,因为送医及时,她并没有死,不过,和死也差别不大,她已经昏迷了三个月,被断定成了植物人。而要是她一直植物人下去,那位商人应该就会被放出来了。

  警方在她家里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证据,她家除了书多画多,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有一点让警方非常介意的东西,她家的冰箱冷冻柜里有一根被保鲜袋包裹了很多很多层的手指,那根手指正是我在进入她意识世界之后看到的那根戴过戒指的无名指。

  警方断定,她会吃安眠药自杀,是因为有人用这根手指威胁了她。

  而警方调取的监控,看到过她妈和她出入过小区,她妈的胖瘦程度和手指上戴的戒指的位置,和从她冰箱里找出的手指可以对应上。

  应该是有人用她妈的安全威胁了她,所以,她不得不死。

  但警方并没有找到她妈在哪里,也没有找到威胁她的人是谁。

  我所知道的事情,其实就是这么一点。

  司一死后,我就辞去了协警的职务,先是发疯似的要给司一报仇,但得知司一是和匪徒同归于尽,当场的匪徒不仅都死了,刑警大队之后还抓捕了涉案的所有人,我想报仇都没了目标,只好在家里不死不活地颓废了一年,所幸有老赵老徐一直照看我,我才没有死。

  但我也实在找不到什么生活目标了,只是浑浑噩噩地活着而已。

  这次会来参加这个意识共振的项目,完全是因为我去给司一扫墓,遇到她曾经的同事,被拉过来做意识共振匹配实验试试,没想到,有几百人尝试,没有一个人可以被景芸的意识接纳和她产生共振,我却成功了,而且据说匹配度达到了83.43%,已经是他们项目组这几年来所遇到的最高的一个值。

  这个所谓项目,就是让我进入景芸的意识里去,把她叫醒。

  我反正没有事做,就答应了。

  虽然之前签协议的时候,协议上写的是有死亡风险和成为植物人的风险,他们还为我死亡和成植物人以及发生其他不可测的危险而投了高额保险,但我想也没想就签了协议。

  我活着反正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就再做一次有益的事。

  等我死了再去见司一的时候,可能就会更坦然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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