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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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在苏绍衡的推动下, 法院很快就开庭了。庭审当天,各大媒体闻风而动,来听审的甚至还有很多吃瓜群众。

  在法官宣布开庭之后,苏绍衡的律师声情并茂地叙述了他因为轮船失事如何流浪异乡,女儿以为他去世了继承了他的遗产,好不容易回到家乡却白发人送黑发人, 发现女儿已经先走一步, 把偌大的家业留给了一个外人。

  他年纪大了, 好心好意地与深受苏家养育之恩的苏越协商, 想要要回部分财产,却惨遭苏越无情拒绝,现在被逼得走投无路, 只好将苏越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苏瑜留下的苏氏白氏的全部股权及名下所有房产和实物。

  相较于苏绍衡一方的煽情, 苏越这边的辩护显得格外冷静, 他们首先提出, 苏越获得的白氏所有股权及部分房产, 是苏瑜生前的个人财产,并非因为苏绍衡的死亡认定所继承,苏越是从苏瑜的遗嘱中合法继承, 所以原告一方对于这部分财产的归还要求是完全不合理的。

  苏瑜生前本来拥有的部分,苏绍衡确实也没打算要回,他明白,虽然舆论觉得苏越该还给他, 但实际上法律不会支持,所以就是顺带一提,他真正有把握拿回的和想要拿回的,是苏氏。毕竟现在苏氏的价值可不比当年他离开时的空壳子。

  关于苏绍衡死亡认定前名下的苏氏股权和房屋产权,苏越的辩护律师道:“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据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没有保存的,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这一点,虽然苏绍衡先生的财产已经由苏瑜小姐继承,再到苏越先生,发生了二次转移,但是确实应该根据民法返还当时财产实际价值的一部分。”

  闻言,苏绍衡面上微微露出一点喜色,他就是看准了这一条,才敢直接把苏越送上法庭,法律是不容辩驳的。

  “但是。”苏越的律师画风一转,“当时苏瑜小姐从苏绍衡先生那里继承了什么呢?我们需要核算一下,然后返还苏绍衡先生部分。”

  闻言苏绍衡心里咯噔一下,苏越不会揭开他姐姐掌权时隐瞒苏氏亏空情况的事吧?就算苏瑜已经死了,这也会是安在她头上的一项罪名,以苏越对于他姐姐的维护,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然而江锦郁和苏越却早就说开了,江锦郁不在乎这些虚名,她不希望苏越钻牛角尖,当时做假账隐瞒亏空状况的事,当时因此对相关人员造成的损失,为此该付出的赔偿,该承担就承担吧。

  律师继续道:“而我们核算了当时苏氏真实的财务状况,发现苏绍衡先生之前就因为一个项目,造成了苏氏巨大的亏损,而在前往非洲考察时,又卷走了苏氏大量资产,所以,这份‘遗产’,到苏瑜小姐手里的时候,完全是负数。苏绍衡先生说的归还部分资产,是想要我们归还那部分负资产吗?”

  此话一出,庭审现场瞬间哗然。

  律师拿起一本厚厚的文件,道:“这是当时详细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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